面對消費稅 中國涂料行業在行動
日期:2015-02-07 13:43
家提出,涂料產品按用途分為汽車涂料、木器涂料、船舶涂料、建筑涂料等。其中,因每種涂料均有其自身特點,應參照香港等已出臺的法規,將溶劑型涂料根據種類不同規定不同的VOC含量限值,并根據這些限值制定消費稅政策。政策中VOC含量的確定可參照已有國家標準進行制定。建議分時間段逐步提高稅率或逐步提高對涂料VOC含量的限值要求。
針對此條建議,部委人員回復:此方案是可能被采納與實施的。然而,VOC含量限值不宜過多,應當盡量簡化以利于一線稅收人員操作,所有溶劑型涂料應按照統一VOC含量限值征稅。相關部門將參考國內外標準中VOC含量限值。
此后,在中國涂料工業協會的反復努力后,國家財政部破例在我國消費稅政策制定過程中第一次引入指標性豁免條件,部分涂料品種才得以豁免。需要說明的是,420g/L并非行業專家初衷,國家部委為保證征收范圍參照國際先進指標才制定了此更加嚴格的限值。
中國涂料工業協會本著對涂料行業負責的精神,自2014年中期起,多次在行業會議與行業媒體上向涂料行業介紹此項政策的制定過程,引導涂料行業及早應對,并收集行業意見以向相關部委反映行業訴求。在此過程中,消費稅征收細則作為國家涉密文件無法得到,僅能從國家部委相關人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