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鋅底漆標準 HG/T 3668-2009
日期:2016-08-23 09:03
0 mL裝入500 mL密封良好的金屬容器中,在(23士2)℃條件下放置規定的時間后,按第5.4、5.9和5.10祭的要求考察容器中狀態、施工性(必要時可加入適量稀釋劑調整至噴涂黏度后施工)和涂膜外觀。如果試驗結果符合第5.4、5.9和5. 10條的要求,則認為能使用,適用期合格。
5.9施工性
按第5.3條的規定進行噴涂,如噴涂過程中無困難,則評為施工無障礙。
5. 10涂膜外觀
按第5.3條規定噴涂的試板放置24 h后目視觀察,如果涂膜均勻,無流掛、針孔、開裂和剝落等現象,則評為涂膜外觀正常。
5. 11 干燥時間
按GB/T 1728-1979 (1989)的規定,表干按乙法進行,實干按甲法進行。
5. 12耐沖擊性
按GB/T 1732-1993的規定進行。
5. 13 附著力
按GB/T 5210-2006的規定,采用直徑為20 mm的試柱,上下兩個試柱與樣板同軸心對接進行試驗。
5. 14耐鹽霧性
按GB/T 1771-2007的規定,在試板上劃一道平行于試板長邊的劃痕進行試驗。
6檢驗規則
6.1 檢驗分類
6.1.1 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1.2 出廠檢驗項目包括在容器中狀態、不揮發分、密度和干燥時間。
6.1.3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本標準所列的全部技術要求。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6.2 檢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