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質限量》行標
日期:2013-05-14 15:11
材料科學研究總院、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學研究院,在全國范圍內廣泛收集了生產企業、防水市場上不同類型的防水涂料,進行了三次系統性的試驗驗證,以確定《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行業標準中的技術指標以及相適用的試驗方法。
在試驗驗證過程中,發現同一個試樣,某些技術指標在不同實驗室的試驗結果相差很大。為了縮小實驗室的試驗誤差,提高試驗方法的復演性,使試驗結果能準確反映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質的含量,參加試驗驗證的科研院所、質檢機構曾多次開會對試驗結果分析研究,尋找原因,從取樣、存放時間與制備到試驗條件、操作細節、試驗結果的計算等等,一一羅列,相互比較,找出差異,達到統一,使五個參加試驗驗證的單位在試驗方法上盡最大可能一致,以保證試驗結果的準確性與可比性,為標準制定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
《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質限量》行業標準的制定,是科研院所、質檢機構與生產企業通力協作取得的科技成果,國內有6家科研院所、質檢機構參加起草,承擔試驗研究任務。
在已審查通過的《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質限量》行業標準中,規定標準適用于建筑防水涂料和防水材料配套用的輔助材料。
根據有害物質含量將防水涂料分為A級、B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