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線與環評審批不一致 常熟一企業被處罰
日期:2019-06-04 14:15
經監測滲漏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磷指標超過相關排放標準;企業廢漆桶未進行危險廢物網上申報。
對該企業未按國家規定申報危險固廢、雨水口滲漏排放的行為,常熟市環保局依法實施立案處罰,處罰8萬元,責令其立即改正。董浜鎮綜合執法局對企業未經環評審批擅自增加部分生產工藝和設備的行為,處罰1.82萬元;對企業生產項目未驗先投的行為,處罰企業20萬元、處罰個人5萬元;對危險廢物未張貼標志標識的行為,處罰1萬元,并責令企業立即改正。
企業對未按國家規定申報危險固廢、雨水口滲漏排放、未經環評審批擅自增加部分生產工藝和設備、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問題已實施整改,加強危廢環境管理、完善環評手續、封堵滲漏點,目前該企業廢氣監測已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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