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涂裝行業協作聯盟章程(草案)
日期:2013-03-27 16:07
第一個三年計劃:2011年2013年,緊密圍繞協作聯盟主要工作任務,組織好協作聯盟會員和理事會工作,以及會議活動、項目咨詢、交流推廣、信息傳媒等各項行業和市場服務體系,立足國內建立起廣泛的行業影響力和權威度;同時組織一次國際性涂裝交流會議,開始打造協作聯盟國際活動能力。
第二個三年計劃:20142017年,立足國內、放眼國際,承辦國際涂裝大會,開展國際間涂裝技術交流與合作,取得政府部門支持,開展中國涂裝品牌國際化推廣工作;在樹立起廣泛國際影響力的基礎上,組織中國涂裝出口產品監制信用體系,推動涂裝行業國際貿易,為打造高技術水平的涂裝大國而努力。
第三章成員
第九條協作聯盟由自愿申請加入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相關單位組成,并按照章程規定享受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申請加入協作聯盟的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發展良好,產品質量可靠;
(二)經濟效益良好;
(三)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四)依法設立兩年以上。
第十一條成員加入程序
(一)提交申請表;
(二)經協作聯盟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初審合格后,提交理事會討論通過。
第十二條成員的權利
(一)參加協作聯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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