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涂料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的測定和控制
日期:2013-03-27 16:07
前言
眾所周知,去年底至今年初,我國出臺了幾個關于涂料的環保要求標準。它們是GB 18582-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HBC 12-2002《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技術要求水性涂料》和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等。這些標準的實施,對于規范市場,推動環保建筑涂料的發展,無疑將起積極作用。但在執行中,也引發了一些激烈的爭論。本文就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的測定方法和控制指標談一點看法。
什么是VOC?
在談論VOC含量的測定方法和控制指標之前,首先我們要搞清楚什么是VOC?
VOC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縮寫。其定義有好幾種,例如,美國ASTM D3960-98標準將VOC定義為任何能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美國聯邦環保署(EPA)的定義: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除CO、CO2、H2CO3、金屬碳化物、金屬碳酸鹽和碳酸銨外,任何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碳化合物。世界衛生組織(WHO,1989)對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的定義為,熔點低于室溫而沸點在50~260℃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有關色漆和清漆通用術語的國際標準ISO 4618/1-1998和德國DIN 55649-2000標準對VOC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