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4613-2009 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日期:2013-03-27 16:06
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玩具生產企業須密切關注。
玩具涂料作為直接用于接觸兒童的玩具材質,其使用安全方面的要求近幾年一直是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關注的重點,相應的針對性標準法規也陸續出臺,例如美國CPSC法規、加拿大《危險產品法案》、歐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等,均對總鉛、八項可溶性元素、鄰苯二甲酸酯有頗為嚴格的要求,而此次我國實施的《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標準相比歐美國家和地區的相關規定,其限量要求和國外標準基本保持一致,而且限制項目更為全面。目前,根據我國《進出口玩具檢驗監管辦法》規定,出口玩具應按照輸入國家或者地區的技術法規和標準實施檢驗,如果輸入國家或者地區無明確規定的,則按照我國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實施檢驗,這意味著對于出口歐美以外的大部分國家的玩具產品中的涂料都將按照GB24613-2009中的各項規定執行。
在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玩具生產企業做好以下工作:嚴把原料關,對使用的原料須審定其有害物質的技術參數是否達到標準要求,特別是總鉛、鄰苯二甲酸酯、八項可溶性元素三項指標;全面檢查現有產品的質量情況,分析問題環節。目前離標準實施還有一段過渡期,玩具生產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