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64-80 顏料色光測定法
日期:2013-03-27 16:06
氧化鐵顏料 1:0.5~1 25 9
染料色原 1:2~3 50 4
炭黑 1:4~5.5 50 4
偶氮系 1:1.5~2.5 50 4
研磨好的顏料色漿收集在一處備用。
同法制備受試顏料樣品的色漿。
2.2 色光鑒定方法
將制備好的顏料色漿,用調墨刀挑少許,涂于畫報印刷紙上。標準樣品的色漿放在左面,受試樣品的色漿放在右面,二個色漿平行間隔距離約為15mm,用刮片均勻刮下,在室內朝內朝北散射光線下或在標準光源下立即觀察面色、墨色、以比較色澤的差異。
色光差異的評級分為:近似、微、稍、較等四級;
當試樣與標準樣品的面色和墨色近似時,評為近似級;
當試樣與標準樣品的面色和墨色微有差異時,評為微字級;
當試樣與標準樣品的面色和墨色有差異時,評為稍字級;
當試樣與標準樣品的面色和墨色明顯差異時,評為較字級;
其中,微、稍、較之后需列入色相及明暗度的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