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211.18-88 顏料篩余物的測定 手法 手工操作
日期:2013-03-27 16:06
有關產品標準規定,并在試驗報告中注明。應保證制得的分散體無任何絮凝現象。
3.3 測定
傾倒分散體使通過篩子,用分散試樣用的溶液將燒杯沖洗干凈,直至通過篩子的沖洗液清澈,不含分散體,每次沖洗時間不超過10min,最后用刷子將粘附在篩子壁上的粒子刷入篩網內,用蒸餾水沖洗篩子上的篩余物,直至沒有分散劑為止。
注:為了避免錯誤的試驗結果,沖洗液必須用合適的過濾器過濾。按下列方法中的任一方法處理篩余物:
a.將篩余物沖洗到預先經1052℃烘箱中加熱和稱量過的玻璃濾器中,在1052℃烘箱中烘1h,在干燥器中冷卻后稱量,準確至1mg。繼續在1052℃烘箱中加熱至少30min,重復上述操作,直至連續兩次稱量的差值不大于5mg,記錄較小一次的質量。
b.用蒸餾水將篩余物移入預先經1052℃的烘箱加熱和稱是量過的50ml燒杯中蒸發近干,并在1052℃烘箱中烘1h,所以后操作按a所述繼續進行。
c.將篩科物在1052℃烘箱中烘1h,把篩余物移入預先經1052℃烘箱加熱和稱量過的稱量瓶中進行稱量,準確至1mg,繼續在1052℃烘箱中加熱至少30min,在干燥器中冷卻,蓋上蓋子再稱量,準確至1mg。重復該操作直至連續兩次稱量差值不大于是5mg,記錄較小一次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