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3040―2010涂料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指南
日期:2013-03-27 16:06
作規程。
5.4.4 評估
企業應每年至少1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消除違規現象和行為,并編制符合性評價報告,評價報告內容應包括:
a) 獲取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及其他要求的適宜性和充分性;
b) 企業是否存在違法現象和行為;
c) 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現象和行為的整改情況等。
5.4.5 修訂
企業應按照AQ3013-2008第5.3.5條款要求執行。
5.4.6 文件和檔案管理
5.4.6.1 企業應嚴格執行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5.4.6.2 企業應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5.5 教育培訓
5.5.1 教育培訓
企業應按照AQ3013-2008第5.4條款規定執行
5.5.2 安全文化建設
5.5.2.1 企業應通過安全文化建設,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5.5.2.2 企業應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動,引導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逐步形成為全體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