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3040―2010涂料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指南
日期:2013-03-27 16:06
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相關方。
5.4.1.4 企業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將相關要求及時轉化為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5.4.2 規章制度
5.4.2.1 企業應按照AQ3013-2008第5.3.3.1條款要求,制訂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結合實際情況制訂下列內容的管理制度:
a) 門衛管理;
b) 廠區道路交通、車輛管理;
c) 廢棄物管理等。
5.4.2.3 企業應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發放到有關的工作崗位。
5.4.3 操作規程
5.4.3.1 企業應根據涂料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特點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輔助材料的危險性設立生產操作崗位,編制崗位操作規程。應編制但不局限于下列崗位的操作規程:
a) 漂油、脫酸、脫色崗位;
b) 樹脂,如醇酸、聚酯、丙烯酸、聚氨酯、環氧酯、氨基等合成崗位;
c) 基料,如油脂基料、天然樹脂基料、酚醛樹脂基料、瀝青基料等熱煉崗位;
d) 固體樹脂,如硝化棉、改性松香樹脂、環氧樹脂、丙烯酸樹脂、乙烯樹脂、氯化橡膠等溶解崗位;
e) 樹脂、基料壓濾,如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