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3040―2010涂料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指南
日期:2013-03-27 16:06
管理。
5.11.1.3 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隊伍。
5.11.1.4 企業應明確各級應急指揮系統和救援隊伍的職責。
5.11.2 應急預案
5.11.2.1 企業應按照AQ3013-2008第5.9.6.1條款規定,編制綜合應急救援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具體事故類別,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重點考慮因素有:著火、爆炸、泄漏、中毒、燒傷、灼傷、降溫、冷卻、排料、停進料、停汽、停電等。
5.11.2.2 企業應將應急救援預案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并通報當地應急協作單位,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5.11.2.3 企業應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定期評審、修訂。
5.11.3 應急設施、裝備、物資
5.11.3.1 企業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配備應急設施、裝備,儲備足夠的應急物資,并保持完好,嚴禁挪用。
5.11.3.2 企業應配備常用的醫療急救器材和急救藥品。
5.11.3.3 在有毒有害作業場所配備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護救護器材,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并記錄,保證其處于正常狀態。
5.11.4 應急演練
5.11.4.1 企業應組織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定期演練,評價演練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