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6747-86 船用車間底漆通用技術條件
日期:2013-03-27 16:05
47
SH507.01
549
22
常溫
47
注:當抗拉強度超過上限時,應給驗船部門特別考慮。
A.3.2 彎曲檢驗后,如在試樣的受拉面上,沒有出現超過3mm大小裂紋或其他缺陷則認為合格。
A.3.3 除了檢驗結果外,書面報告應指出標準未預見的操作詳情和可能影響結果的偶然情況。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學工業部提出,由全國涂料和顏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上海市涂料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鐘金松、顧根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