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261-88甲板漆通用技術條件
日期:2013-03-27 16:05
軟、變色和失光等現象。同一漆樣以三塊樣板進行平行試驗。評定時,以至少兩塊樣板結果一致為準。
漆膜制備按GB 1765進行。
5.6 耐1%仲烷基磺酸鈉溶液
按5.5條規定進行。不同之處是,樣板浸泡介質為1%仲烷基磺酸鈉溶液;浸泡后取出樣板要用自來水沖洗,再用濾紙吸干水珠;然后進行觀察評定。
5.7 耐鹽霧性
按GB 1771進行。
5.8 耐候性
按GB 1767進行。
5.9 防滑性
按GB 9263進行。
6. 驗收規則
6.1 產品由生產廠的檢驗部門按本標準規定進行檢驗,并應保證所有出廠產品都符合本標準的技術指標。產品應有合格證,必要時另附有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等。
6.2 接收部門有權按本標準的規定,對產品進行檢驗,如發現質量不符合本標準技術指標規定時,供需雙方共同按GB 3186-82《涂料產品的取樣》重新取樣進行檢驗,如仍不符合本標準技術指標時,產品即為不合格,接收部門有權退貨。
6.3 產品按GB 3186-82進行取樣,樣品應分為兩份,一份密封貯存備查,另一份作檢驗用樣品。
6.4 供需雙方應對產品包裝及數量進行檢驗、核對,如發現包裝破損,數量有出入等現象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6.5 供需雙方在產品質量上發生爭議時,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執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