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351-92船底防銹漆通用技術條件
日期:2013-03-27 16:05
相應的防污漆配套使用,所構成漆膜應達到規定的防銹能力。
4.1.5 完整的船底防銹漆配套系統應與船舶使用的陰極保護相適應。船底漆漆膜耐陰級保護電位適宜的電位值范圍為-0.8~-1.2V(相對銀/氯化銀參比電極)。
4.1.6 在維修船底時,應能用原系統的船底防銹及與之相配套的其他系列船底防銹漆進行修補。
4.2 技術指標
4.2.1 單獨船底防銹底漆應符合下列技術指標:
項 目
指 標
干燥時間
表干,h
實干,h 不大于
附著力,級 不大于
耐鹽水性
浸鹽水21d
按產品技術要求
24
2
漆膜無脫落,允許銹蝕面積不超過5%
4.2.2 完整的船底防銹漆配套系統應符合下列技術指標:
項 目
指 標
干燥時間
表干,h
實干,h 不大于
按產品技術要求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