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493-92 汽車用底漆
日期:2013-03-27 16:05
水濃度為51%,pH為6.5~7.2,溫度為35~36.7℃的鹽霧箱中。鹽霧箱中鹽霧沉降量為80cm內1~2mL/1h。連續試驗48h檢查一次,兩次檢查后,每隔72h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后樣板變換位置。檢查時應注意觀察沿切割線漆膜下面銹蝕蔓延情況,以單側蔓延銹蝕及起泡不超過2mm為準。
4.20 耐濕熱性
按GB1740規定進行。
5 檢驗規則
5.1 本標準中所列是全部技術要求項目為型式檢驗項目。在正常生產情況下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型式檢驗。粘度、細度、閃點、漆膜顏色及外觀、干燥時間、鉛筆硬度、杯突實驗、打磨性、耐油性、耐汽油性、耐酸性、耐堿性、耐硝基性為出廠檢驗項目。
5.2 產品由生產廠的檢驗部門按本標準的規定進行檢驗。生產廠應保證所有出廠產品都應符合本標準的技術要求。產品應有合格證。必要時另附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5.3 接收部門有權按本標準的規定,對產品進行檢驗。如發現質量不符合本標準技術指標規定時,供需雙方共同按GB3186重新取樣進行復驗。如仍不符合本標準技術要求規定時,產品即為不合格,接受部門有權退貨。
5.4 產品按GB 3186進行取樣,樣品應分成兩份,一份密封貯存一年備查,另一份作檢驗用樣品。
5.5 產品出廠時應對產品包裝、數量及標志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