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涂料
日期:2013-03-27 16:05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有效利用和節約資源,減少剛性防水材料在生產、使用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對剛性防水材料的有害元素及其化合物提出了不得人為添加的要求,對產品的有害物質和放射性等提出了限值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剛性防水材料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無機堵漏防水材料、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和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
本標準適用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防水涂料(HJ457-2009)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有效利用和節約資源,減少防水涂料在生產、使用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對防水涂料中乙二醇醚及其酯類、鄰苯二甲酸酯、二元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支鏈十二烷基苯磺酸鈉烴類、酮類、鹵代烴類溶劑提出了不得人為添加的要求,并對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放射性、甲醛、苯、苯類溶劑、固化劑中游離甲苯二異氰酸酯等物質提出了限值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防水涂料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揮發固化型防水涂料(雙組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單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