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1(2004版315標準)
日期:2013-03-27 16:05
,上沿線水平,無明顯偏差,陰陽角應垂直。墻飾板用于特殊場合時應做好防護處理。 8.2.2 驗收要求及方泛
墻飾板的驗收要求和方法應按表8的規定進行。
8.3 木地板
8.3.1 基本要求
木地板表面應潔凈,無沾污、磨痕、毛刺等現象。木擱柵安裝應牢固,木擱柵門勺含水率應16.0%。地板鋪設應無松動,行走時無明顯響聲。地板與墻面之間應留8mm~12mm的伸縮縫。
8.3.2 驗收要求及方法
木地板的鋪設質量驗收要求及方法應按表9的規定進行,當采用素板時,在地板油漆前進行驗收;當采用漆板時,在漆板鋪設后進行驗收。衛浴地板等特殊規格的地板應按產品說明書操作。
8.4 樓梯及其他木制
8.4.1 基本要求
8.4.1.1 表面光滑,線條順直,楞角方正,不露釘帽,無刨痕、毛刺、錘痕等缺陷。安裝位置正確,棱角整齊,接縫嚴密,與墻面貼緊,固定牢固。
8.4.1.2 樓梯設置必須安全、牢固,樓梯踏步板厚度應不小于18mm。
8.4.1.3 安全欄桿型式應采用豎桿,間距應不大于110mm,高度應不小于1050mm。
8.4.2 驗收要求及方法
樓梯及其他木制品安裝質量的驗收要求及方法應按表10的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