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1(2004版315標準)
日期:2013-03-27 16:05
。
3.5 對安裝、使用有特殊規定的材料制品及裝飾部品件和設備,施工應按其產品說明的規定進行。
3.6 裝修工程竣工后必須對室內空氣質量進行檢測,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7 供需雙方在裝修前應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包括設計要求、材料選型和等級、施工質量、保修事宜等內容。
3.8 裝飾材料及器具宜采用節能型、阻燃型和環保型產品,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產品。裝修工程主要部件優先選擇工廠化生產的產品。
4、繪排水管道
4.1 基本要求
4.1.1 施工后管道應暢通無滲漏。新增給水管道必須按表1要求進行加壓試驗檢查,如采用嵌裝或暗敷時,必須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4.1.2 排水管道應在施工前對原有管道作檢查,確認暢通后,進行臨時封堵,避免雜物進入管道。
4.1.3 管道采用螺紋連接時,其連接處應有外露螺紋,安裝完畢應及時用管卡固定,管卡安裝必須牢固,管材與管件或閥門之間不得有松動。
4.1.4 安裝的各種閥門位置應符合設訓要求,并便于使用及維修。
4.1.5 金屬熱水管必須作絕熱處理。
4.2 驗收要求和方法
管道排列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安裝應按表1的規定進行。
5、電氣
5.1 基本要求
5.1.1 每戶應設分戶配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