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725-79 涂料固體含量測定法
日期:2013-03-27 16:05
中國新型涂料網訊:
本標準適用于涂料固體含量的測定,即涂料在一定溫度下加熱焙烘后剩余物重量與試樣重量的比值,以百分數表示。
一、一般規定
1.儀器設備
玻璃培養皿:直徑75~80毫米,邊高聚物8~10毫米;
玻璃表面皿:直徑80~100毫米;
磨口滴瓶:50毫升;
玻璃干燥器:內放變色硅膠或無水氯化鈣;
坩堝鉗;
溫度計:0~200℃,0~300℃;
天平:感量為0.01克;
鼓風恒溫烘箱。
二、測定方法
2.甲法:培養皿法。
先將干燥潔凈的培養皿在1052℃烘箱內焙烘30分鐘。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后,稱重。
用磨口滴瓶取樣,以減量法稱取1.5~2克試樣(過氯乙烯漆取樣2~2.5克,丙烯酸漆及固體含量低于15%的漆類取樣4~5克),置于已稱重的培養皿中,使試樣均勻地流布于容器的底部,然后放于已調節到按下表所規定溫度的鼓風恒溫烘箱內焙烘一定時間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后,稱重,然后再放入烘箱內焙烘30分鐘,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后,稱重,至前后兩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