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國務院部門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公布!建企涉及保證金達10項(含每項征收標準)
日期:2017-09-27 15:45
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備用金可以用現金或銀行保函形式繳存。
返還時間: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停止開展對外勞務合作的,應當對其派出的尚在國外工作的勞務人員作出妥善安排,并將安排方案連同兩年內有效的備用金繳存憑證或者保函報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對外勞務合作企業自備案之日起兩年內未發生針對其的勞務糾紛投訴或者訴訟的,可退還繳存的備用金。
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備用金
暫為人民幣20萬元
設立單位:商務部
征收標準: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備用金繳存標準暫為人民幣20萬元。
征收程序:對外承包工程企業應當在實質性開展業務前,在商務主管部門指定的銀行繳存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備用金。備用金可以用現金或銀行保函形式繳存。
返還時間: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停止開展對外承包工程的,應當對其派出的尚在國外工作的勞務人員作出妥善安排,并將安排方案連同兩年內有效的備用金繳存憑證或者保函報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對外承包工程企業自備案之日起兩年內未發生針對其的勞務糾紛投訴或者訴訟的,可退還繳存的備用金。
援外項目投標保證金
援外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的2%
設立單位:商務部
征收標準:投標保證金保函金額為援外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的2%。
征收程序:參與援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