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178-2000水性涂料涂裝體系選擇通則
日期:2013-03-27 16:04
的附錄)進行。
5.2 除銹
工件除銹后,表面應無氧化皮、型砂、銹跡等??梢圆捎脵C械除銹,也可以采用化學除銹,或兩者組合除銹(如超聲波除銹等)。
5.2.1 機械除銹
機械除銹包括噴射、拋射、火焰、手工工具和動力工具除銹等。機械除銹按GB/T 8923規定執行,工件除銹后表面應達到Sa5/2或St2或CF1,可按具體情況選定。
5.2.2 化學除銹
化學除銹通常又稱為酸洗。化學除銹及工件除銹后達到的表面狀態應符合JB/T 6978中相應的規定。
5.3 磷化
不同水性涂料對磷化工序的要求差別很大,自泳涂料不需要磷化;除非另有規定,其他水性涂料作底層時建議采用磷化,經磷化后工件表面形成的磷化膜應符合GB/T 6807或GB/T 11376中相應的規定。
6 涂料
6.1 分類
目前,將水性涂料作如下分類:
a)I型為乳膠涂料;
b)II型為自泳涂料;
c)III型為電泳涂料;
d)IV型為I型、II型、III型之外的水性涂料。
常用水性涂料品種及用途見附錄B(提示的附錄)。
6.2 一般要求
6.2.1 涂料的顏色、組成、包裝、標志等應符合產品標準或相應技術規范要求。
6.2.2 涂料應能自干或烘干。
6.2.3 涂料使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