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的指導意見
日期:2017-09-12 16:36
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在搬遷改造工作中,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的,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各省級人民政府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負總責,要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明確任務分工和時限要求,于2017年底前制定本地區搬遷改造實施方案,并抄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全監管總局。
(十四)明確部門職責。
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全監管總局要加強統籌協調,發揮牽頭推動作用,積極推進相關工作,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盡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國務院國資委要加強對有關中央企業的指導,督促相關企業推進搬遷改造項目實施。
(十五)加強督促檢查。
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全監管總局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的監督檢查、跟蹤分析和通報,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對工作扎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