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17年起將開始征收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
日期:2016-10-21 15:42
中國新型涂料網訊:
近日,記者從莆田市財政局獲悉,從明年起,莆田市將向石油化工和包裝印刷兩個行業開始征收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以發揮排污收費杠桿調節作用,加快推進企業實施源頭減排和末端治理。業內人士表示,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開征后,加油站和印刷廠排污成本將增加。
VOCs是形成PM2.5重要因素
揮發性有機物也稱VOCs,主要來自燃料燃燒和交通運輸產生的工業廢氣、汽車尾氣、光化學污染、建筑和裝飾材料、清潔劑等,它是形成PM2.5和光化學煙霧的重要因素。2013年,國務院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將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列為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重點。目前,全國共有15多個省市出臺了相關征收標準,以價格杠桿促進相關行業加強環保投入。
根據福建省統一部署,明年起,莆田將開征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據介紹,由于揮發性有機物對環境損害程度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廢氣中主要污染物大體相當,除需要單獨核算的污染物污染當量值外,其余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當量值為0.95千克,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征收標準按照現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費收費標準執行,即每污染當量征收1.2元。
將實行差別化收費
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首批試點收費范圍為石油化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