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晒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新型涂料網 TEL:400 0050 848   登錄
按分類瀏覽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解讀
日期:2016-06-22 15:28

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2007)的第5條危險廢物混合后判定規則進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與其他固體廢物混合,混合后的廢物屬于危險廢物。僅具有腐蝕性、易燃性或反應性的危險廢物與其他固體廢物混合,混合后的廢物經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鑒別不再具有危險特性的,不屬于危險廢物。危險廢物與放射性廢物混合,混合后的廢物應按照放射性廢物管理。
危險廢物處理后的屬性判定應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2007)的第6條危險廢物處理后判定規則進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處理后的廢物仍屬于危險廢物,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鉻渣)。僅具有腐蝕性、易燃性或反應性的危險廢物處理后,經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鑒別不再具有危險特性的,不屬于危險廢物。
問:名錄中有很多類似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不是意味著這些XXXX就不屬于危險廢物了?
答:《名錄》中關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根據當前環境管理的需要,將此類廢物明確不包括在《名錄》里。但是《固體法
7/10 下一頁 上一頁 首頁 尾頁
返回 |  刷新 |  WAP首頁 |  網頁版  |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