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企業注意了 這樣做或將被罰百萬
日期:2016-02-26 10:48
中國新型涂料網訊:
傍名牌現象在各行各業里屢見不鮮,涂料行業內近幾年來也層出不窮,但是今后這樣傍名牌企業或將被處罰百萬。25日,國務院法制辦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送審稿規定,經營者利用商業標識實施市場混淆行為的,最高或罰款一百萬元。
根據送審稿的定義,利用商業標識實施市場混淆的行為有四種情形:擅自使用他人知名的商業標識,或者使用與他人知名商業標識近似的商業標識的;突出使用自己的商業標識,與他人知名的商業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的;將與知名企業和企業集團名稱中的字號或其簡稱,作為商標中的文字標識或者域名主體部分等使用的。
送審稿規定,傍名牌的經營者,違法經營額在五萬元以上的,處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營業執照 ;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處以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根據情節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而在現行法律中,此類行為最高僅處以違法所得三倍的罰款。
據悉,現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還與反壟斷法、商標法和廣告法等法律有法條交叉重復現象,且多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