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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噴涂工藝安全分析及對策
日期:2019-03-30 16:08

涂工藝安全性的根本發展,具體建議如下:
1)對可燃粉末進行詳細劃分,通過對粉末的毒性、可燃性、腐蝕性等特性進行分類,并以此設置不同通風、隔離等的安全標準。
2)噴粉室安全衛生指標應符合以下要求:首先,除噴槍出口等局部區域外,噴粉室內懸浮粉末平均質量濃度(即噴粉室出口排風管內濃度)應低于該粉末最低爆炸質量濃度值一半,未知其最低爆炸質量濃度(MEC)者,其最高質量濃度不允許超過15 g/m3。
系統中若有抑爆設備,則噴粉室出口排風管中懸浮粉末的質量濃度允許超過最小爆炸質量濃度的50%。其次,靜電噴粉槍及其輔助裝置的使用應符合《涂裝作業安全規程 靜電噴槍及其輔助裝置安全技術條件》(GB14773-2007)的要求。
再次,工作場所空氣中總塵容許質量濃度為8 mg/m3。最后,噴粉室開口面風速宜為 0.3~0.6m/s。
3)對粉末噴涂部分規范進行修訂,補充粉塵監測流程與規范。
4)對粉塵沉積、廢料剩料堆積、空氣粉塵濃度做好嚴格監測,烘干室內工件上每千克粉末應送入10 m3的新鮮空氣,并對粉塵濃度檢測標準進行規定。設備類型應根據《涂裝作業安全規程 粉末靜電噴涂工藝安全》(GB15607-2008)第4.8條及《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GB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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