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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冷涂鋅涂料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常溫施涂的高鋅含量的有機涂料。該產品是由鋅粉、有機樹脂、溶劑等組成的單組分涂料,主要用于鋼鐵底材暴露表面的陰極防護及鍍(或噴)鋅涂層破壞的修補。
本標準不適用于多組分富鋅底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1725-2007 色漆、清漆和塑料 不揮發物含量的測定
GB/T1728-1979 漆膜、膩子膜干燥時間測定法
GB/T1731-1993 漆膜柔韌性測定法
GB/T1732-1993 漆膜耐沖擊測定法
GB/T1766-2008 色漆和清漆 涂層老化的評級方法
GB/T1771-2007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鹽霧性能的測定
GB/T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與清漆用原材料 取樣
GB/T5210-2006 色漆和清漆 拉開法附著力試驗
GB/T6890-2012 鋅粉
GB/T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8923.1 涂覆涂料前鋼材表面處理 表面清潔度的目視評定 第1部分:未涂覆過的鋼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層后的鋼材表面的銹蝕等級和處理等級
GB/T9271-2008 色漆和清漆 標準試板
GB/T9278 涂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溫濕度
GB/T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劃格試驗
GB/T9750 涂料產品包裝標志
GB/T13288.1 涂覆涂料前鋼材表面處理 噴射清理后的鋼材表面粗糙度特性 第1部分:用于評定噴射清理后的鋼材表面粗糙度的ISO表面粗糙度比較樣塊的技術要求和定義
GB/T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測定
GB/T13491 涂料產品包裝通則
HG/T3668-2009 富鋅底漆
3、要求
產品應符合表1的要求。
4、試驗方法
4.1、取樣
除另有商定外,產品按GB/T3186的規定取樣。取樣量根據檢驗需要確定。
4.2、試驗環境
除另有商定外,試板的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溫濕度應符合GB/T9278的規定。
4.3、試驗樣板的制備
4.3.1、底材及底材處理
除另有商定外,干燥時間、涂膜外觀、柔韌性、耐沖擊性項目用馬口鐵板,劃格試驗項目用鋼板,附著力(拉開法)、耐鹽霧性、配套性項目用噴砂鋼板。除另有商定外,馬口鐵板、鋼板、噴砂鋼板的材質應符合GB/T9271-2008的要求。馬口鐵板的處理應按GB/T9271-2008中4.3的規定進行,表面鍍錫層要全部打磨掉;鋼板的處理應按GB/T9271-2008中3.5的規定進行;試驗用噴砂鋼板選用經噴射、拋射處理的鋼板,其除銹等級達到GB/T8923.1規定的Sa2½級,表面粗糙度達到GB/T13288.1規定的“中”級,即丸狀磨料Ry5(40μm-70μm)、棱角狀磨料Ry5(60μm-100μm)。商定的底材材質類型和底材處理方法應在檢驗報告中注明。
4.3.2、制板方法
除另有商定外,按表2的規定制備試驗樣板,樣板漆膜厚度的測試按GB/T13452.2-2008的規定進行。測量噴射、拋射處理鋼板上干涂層的厚度時,從試板的上部、中部和底部各取不少于2次讀數,讀數時距離邊緣至少10mm,去掉任何異常高或低的讀數,取6次讀數的平均值。
4.4、操作方法
4.4.1、在容器中狀態
打開容器,用調刀或攪拌棒攪拌,允許容器底部有沉淀。若經攪拌易于混合均勻,可評為“攪拌混合后無硬塊,呈均勻狀態”。
4.4.2、不揮發物含量
按GB/T1725-2007的規定進行,烘烤溫度為105℃±2℃,烘烤時間為3h,試樣量約為2g,也可按商定的烘烤條件測試。
4.4.3、不揮發分中金屬鋅含量
按HG/T3668-2009中5.7的規定進行。
4.4.4、不揮發分中全鋅含量
4.4.4.1、混合物中溶劑不溶物含量的測定
按HG/T3668-2009附錄A.1的規定進行。
4.4.4.2、溶劑不溶物中全鋅含量的測定
按GB/T6890-2012附錄A的規定進行。
4.4.4.3、不揮發分中全鋅含量的計算
不揮發分中全鋅含量(E)以質量分數表示,按公式(1)計算:
E=BW/D×100% ....................(1)
式中:
B—混合物中溶劑不溶物含量,以質量分數表示;
W—溶劑不溶物中全鋅含量,以質量分數表示;
D—按4.4.2測得的不揮發物含量,以質量分數表示。
4.4.5、干燥時間
按GB/T1728-1979的規定進行,表干按乙法的規定進行,實干按甲法的規定進行。
4.4.6、涂膜外觀
樣板在散射日光下目視觀察。如果涂膜為鋅灰色,均勻,無發花、縮孔、針孔、開裂和剝落等涂膜病態現象,則評為“正常”。
4.4.7、柔韌性
按GB/T1731-1993的規定進行。
4.4.8、耐沖擊性
按GB/T1732-1993的規定進行。
4.4.9、劃格試驗
按GB/T9286-1998的規定進行。
4.4.10、附著力(拉開法)
按GB/T5210-2006中9.4.1的規定進行。
4.4.11、耐鹽霧性
按GB/T1771-2007的規定進行。在試板上劃一道平行于長邊的劃痕進行試驗,如出現起泡、生銹、開裂和剝落等涂膜病態現象,按GB/T1766-2008進行描述并評級。
4.4.12、配套性
在散射日光下目視觀察試驗樣板,然后按4.4.10進行附著力試驗。
5、檢驗規則
5.1、檢驗分類
5.1.1、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5.1.2、出廠檢驗項目包括在容器中狀態、不揮發物含量、干燥時間、涂膜外觀、柔韌性、耐沖擊性、劃格試驗。
5.1.3、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本標準所列的全部技術要求。在正常生產情況下,耐鹽霧性項目每2年至少進行一次型式檢驗,其他項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5.2、檢驗結果的判定
5.2.1、檢驗結果的判定按GB/T8170中修約值比較法進行。
5.2.2、應檢項目的檢驗結果均達到本標準要求時,該試驗樣品為符合本標準要求。
6、標志、包裝和貯存
6.1、標志
按GB/T9750的規定進行。
6.2、包裝
按GB/T13491中一級包裝要求的規定進行。
6.3、貯存
產品貯存時應保證通風、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應隔絕火源,遠離熱源。在正常貯存條件下,產品的有效貯存期為1年,并在包裝標志上明示。如果超過有效貯存期,經檢驗合格后,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