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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環氧酯底漆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貯存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以環氧樹脂與植物油酸經酯化后形成的環氧酯為主要成膜物的涂料。該涂料主要用于金屬基材等表面的打底及防銹保護。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1728-1979 漆膜、膩子膜干燥時間測定法
GB/T1732-1993 漆膜耐沖擊測定法
GB/T1766-2008 色漆和清漆 涂層老化的評級方法
GB/T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與清漆用原材料 取樣
GB/T6753.1-2007 色漆、清漆和印刷油墨 研磨細度的測定
GB/T6753.3-1986 涂料貯存穩定性試驗方法
GB/T6753.4-1998 色漆和清漆 用流出杯測定流出時間
GB/T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9271-2008 色漆和清漆 標準試板
GB/T9274-1988 色漆和清漆 耐液體介質的測定
GB/T9278 涂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溫濕度
GB/T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劃格試驗
GB/T9750 涂料產品包裝標志
GB/T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測定
GB/T13491 涂料產品包裝通則
GB/T25271-2010 硝基涂料
JB/T7499-2006 涂附磨具 耐水砂紙
3、技術要求
產品應符合表1要求。
4、試驗方法
4.1、取樣
除另有規定或商定外,產品按GB/T3186的規定取樣。取樣量根據檢驗需要確定。
4.2、試驗樣板的狀態調節和試驗環境
除另有規定或商定外,制備好的樣板,應在GB/T9278規定的條件下放置規定的時間后,按有關檢驗方法進行性能測試。干燥時間、耐沖擊性、劃格試驗應在GB/T9278規定的條件下進行測試,其余項目按相關檢驗方法標準規定的條件進行測試。
試板的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溫濕度應符合GB/T9278的規定。
4.3、試驗樣板的制備
4.3.1、底材的選擇和處理方
干燥時間、涂膜外觀、耐沖擊性、打磨性、耐硝基漆性項目用馬口鐵板,劃格試驗,耐鹽水性項目用鋼板。除另有規定或商定外,馬口鐵板、鋼板應符合GB/T9271-2008的要求,馬口鐵板的處理按GB/T9271-2008中4.3的規定進行,鋼板的處理按GB/T9271-2008中3.5的規定進行。商定的底材材質類型和底材處理方法應在檢驗報告中注明。
干燥時間、涂膜外觀、耐沖擊性、打磨性、耐硝基漆性項目用馬口鐵板,劃格試驗,耐鹽水性項目用鋼板。除另有規定或商定外,馬口鐵板、鋼板應符合GB/T9271-2008的要求,馬口鐵板的處理按GB/T9271-2008中4.3的規定進行,鋼板的處理按GB/T9271-2008中3.5的規定進行。商定的底材材質類型和底材處理方法應在檢驗報告中注明。
4.3.2、試驗樣板的制備
干燥時間噴涂一道,干膜厚度為(23±3)μm,涂膜外觀、耐沖擊性、劃格試驗、打磨性、耐硝基漆性噴涂一道,干膜厚度為(23±3)μm,于(120±2)℃烘1h,自然條件下冷卻1h后進行測試;耐鹽水性噴涂二道,噴涂第一道后靜置(10-15)min,于120±2)℃烘1h,自然條件下冷卻,用320目砂紙輕輕打磨,再噴涂第二道,靜置(10-15)min,于(120±2)℃烘1h,自然條件下冷卻1h后測試,干膜總厚度為(45±5)μm。采用與本標準規定不同的樣板制備方法,應在檢驗報告中注明。涂膜厚度的測試按GB/T13452.2-2008的規定進行。
4.4、在容器中狀態
打開容器,用調刀或攪棒攪拌,允許容器底部有沉淀,若經攪拌易于混合均勻,則評為“攪拌混合后無硬塊,呈均勻狀態”。
4.5、流出時間
按GB/T6753.4-1998規定進行。
4.6、細度
按GB/T6753.1-2007規定進行。
4.7、貯存穩定性
按GB/T6753.3-1986規定進行。
4.8、干燥時間
按GB/T1728-1979中實干甲法規定進行。
4.9、涂膜外觀
在散射日光下目視觀察制備好的樣板,如果涂膜均勻,無流掛、發花、針孔、開裂和剝落等涂膜病態,則評為“正常”。
4.10、耐沖擊性
按GB/T1732-1993規定進行。
4.11、劃格試驗
按GB/T9286-1998規定進行。
4.12、打磨性
用符合JB/T7499-2006標準規定的P320(320號)水砂紙蘸水手工往返打磨15次(往復打磨為一次),如涂膜易打磨成平整表面且不粘砂紙,可評定為“易打磨,不粘砂紙”。
4.13、耐硝基漆性
將制備好的樣板噴涂一道符合GB/T25271-2010《硝基涂料》的白硝基涂料,30min后觀察。
4.14、耐鹽水性
按GB/T9274-1988中浸泡法進行,試液為3%NaCl溶液。在規定的試驗時間后取出用水沖洗并擦干,放置1h后在散射日光下目視觀察,如三塊試板中有兩塊未出現起泡、生銹、開裂、剝落、掉粉、明顯變色、明顯失光(允許輕微變色和失光)等涂膜病態現象,增評為“無異常”。如出現以上涂膜病態現象按GB/T1766-2008進行描述。
5、檢驗規則
5.1、檢驗分類
5.1.1、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5.1.2、出廠檢驗項目包括在容器中狀態、流出時間、細度、干燥時間、涂膜外觀、耐沖擊性、劃格試驗、打磨性。
5.1.3、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本標準所列的全部技術要求。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5.2、檢驗結果的判定
5.2.1、檢驗結果的判定按GB/T8170中修約值比較法進行。
5.2.2、應檢項目的檢驗結果均達到本標準要求時,該試驗樣品為符合本標準要求。
6、標志、包裝和貯存
6.1、標志
按GB/T9750的規定進行。
6.2、包裝
按GB/T13491中一級包裝要求的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