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29-2003T建筑涂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
13.1 一般規定
13.1.1 本章適用于住宅內部水性涂料、溶劑型涂料和美術涂飾的涂飾工程施工。
13.1.2 涂飾工程應在抹灰、吊頂、細部、地面及電氣工程等已完成并驗收合格后進行。
13.1.3 涂飾工程應優先采用綠色環保產品。
13.1.4 混凝土或抹灰基層涂刷溶劑型涂料時,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水性涂料時,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質基層含水率不得大于12%。
13.1.5 涂料在使用前應攪拌均勻,并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用完。
13.1.6 施工現場環境溫度宜在5~35℃之間,并應注意通風換氣和防塵。
13.2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13.2.1 涂料的品種、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產品性能檢測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書。
13.2.2 涂飾工程所用膩子的粘結強度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13.3 施工要點
13.3.1 基層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混凝土及水泥砂漿抹灰基層:應滿刮膩子、砂紙打光,表面應平整光滑、線角順直。
②紙面石膏板基層:應按設計要求對板縫、釘眼進行處理后,滿刮膩子、砂紙打光。
③清漆木質基層:表面應平整光滑、顏色諧調一致、表面無污染、裂縫、殘缺等缺陷。
④調和漆本質基層:表面應平整、無嚴重污染。
⑤金屬基層:表面應進行除銹和防銹處理。
13.3.2 涂飾施工一般方法:
①滾涂法:將蘸取漆液的毛輥先按W方式運動將涂料大致涂在基層上,然后用不蘸取漆液的毛輥緊貼基層上下、左右來回滾動,使漆液在基層上均勻展開,最后用蘸取漆液的毛輥按一定方向滿滾一遍。陰角及上下口宜采用排筆刷涂找齊。
②噴涂法:噴槍壓力宜控制在0.4~0.8MPa范圍內。噴涂時噴槍與墻面應保持垂直,距離宜在500mm左右,勻速平行移動。兩行重疊寬度宜控制在噴涂寬度的1/3。
③刷涂法:直按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先難后易、先邊后面的順序進行。
13.3.3 木質基層涂刷清漆:本質基層上的節疤、松脂部位應用蟲膠漆封閉,釘眼處應用油性膩于嵌補。在刮膩子、上色前,應涂刷一遍封閉底漆,然后反復對局部進行拼色和修色,每修完一次,刷一遍中層漆,干后打磨,直至色調諧調統一,再做飾面漆。
13.3.4 木質基層涂刷調和漆:先滿刷清油一遍,待其干后用油膩子將釘孔、裂縫、殘缺處嵌刮平整,干后打磨光滑,再刷中層和面層油漆。
13.3.5 對泛堿、析鹽的基層應先用3%的草酸溶液清洗,然后用清水沖刷干凈或在基層上滿刷一遍耐堿底漆,待其干后刮膩子,再涂刷面層涂料。
13.3.6 浮雕涂飾的中層涂料應顆粒均勻,用專用塑料輥蘸煤油或水均勻滾壓,厚薄一致,待完全干燥固化后,才可進行面層涂飾,面層為水性涂料應采用噴涂,溶劑型涂料應采用刷涂。間隔時間宜在4h以上。
13.3.7 涂料、油漆打磨應待涂膜完全于透后進行,打磨應用力均勻,不得磨透露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