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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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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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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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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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鐵鈷比色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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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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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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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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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澈透明,無機械雜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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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值(以KOH計)/(m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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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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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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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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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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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渾濁、不分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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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凝數/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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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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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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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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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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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膜不發白及沒有無光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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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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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1 氫氧化鉀標準滴定溶液:用體積分數為95 %乙醇配制成濃度為0.02 mol/L~0.04 mol/L的溶液,并脫除碳酸鹽(每升溶液中加入數毫升10 %氯化鋇水溶液,待沉淀后,過濾,取清液),以鄰苯二甲酸氫鉀標定其濃度。
5.5.1.2 酚酞指示劑溶液:濃度為10 g/mL,用體積分數為95 %乙醇配制而成。
ω=(VcM)/m …………………………(1)
式中:
V——測定試樣所消耗氫氧化鉀標準滴定溶液體積的數值,單位為毫升(mL);
c——氫氧化鉀標準滴定溶液濃度的準確數值,單位為摩爾每升(mol/L);
m——試樣質量的數值,單位為克(g);
M——氫氧化鉀摩爾質量的數值,單位為克每摩爾(g/mol)(M=56.109)。
平行測定兩次。若兩次測定結果之差小于平均值的3 %,取兩次測定結果的平均值。
5.6 水分
按GB/T 1751規定進行。
5.7 膠凝數
按GB/T 1755-1979(1989)中甲法規定進行。所用油漆溶劑油(SH 0005)需分餾,175 ℃以上餾分作為滴定試劑。
5.8 白化性
按GB/T 1752規定進行。
6 檢驗規則
6.1 所列項目均為出廠檢驗項目。
6.2 單項檢驗結果的判定按GB/T 1250修約值比較法進行。
6.3 產品檢驗結果的判定按HG/T 2458-1993中3.5 規定進行。
7 標志、包裝、貯存
7.1 標志
按GB/T 9750規定進行。
7.2 包裝
按GB/T 13491中一級包裝要求的規定進行。
7.3 貯存
產品貯存時應保證通風、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隔離火源,遠離熱源,夏季溫度過高時應設法降溫。自生產之日起,有效貯存期為二年,超過貯存期,可按本標準規定的項目進行檢驗,如果合格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