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將實行新的建筑外墻飾面材料管理要求,28日獲悉,成都市建委近日下發《關于加強我市建筑外墻飾面材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建筑外立面使用材料、技術指標進行了詳細規定。
《通知》提出,臨街建筑底部應使用石材、金屬幕墻等材料,以增加建筑的厚重感和耐久性。“涂料由于不符合這一要求,將不能再在臨街建筑底部使用。”市建委勘察設計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另外,《通知》提出,100米以上建筑若使用面磚,宜使用小馬賽克。
《通知》稱,施工圖審查機構在施工圖設計審查時,應審查所采用的外墻飾面材料是否符合上述規定,以及設計有無必要的防污措施,對不滿足要求的,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各級質量監督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將建筑外墻飾面材料作為質量監督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