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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下午,小汽車“限購令”突降深圳,多部門組成的“執法隊”旋即封鎖了部分4S店,禁止汽車交易。
面對“突然之舉”,深圳市一些市民質疑,在依法治國的當下,地方政府突然出臺限購、限行等地方限制性行政手段,是否經受得起考驗。
深圳市政府當天17時40分突然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通告》,拋出“限購令”,同時公布“限外”方案。
發布會上,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副主任陳惠港宣布,29日18時起,在深圳全市行政區域內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和指標管理。全市小汽車增量指標暫定每年10萬個,視道路承載能力、大氣環境保護需要等適時調整,其中“50%搖號,50%競拍”。電動小汽車也在限購之列。每年10萬個小汽車增量指標中,2萬個針對電動小汽車。
陳惠港表示,自29日18時起,單位和個人購置小汽車、小汽車過戶、非本市小汽車轉入本市的,應按規定申請取得本市小汽車指標證明文件。
同時,自29日18時起,深圳全市暫停辦理小汽車的注冊、轉移及轉入本市的變更登記,暫停期限不超過25天。此前已簽訂車輛銷售合同的小汽車不受暫停限制。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長徐煒還在發布會上公布了“限外”方案:12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車外,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四個行政區域內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時段禁止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的載客汽車通行,港澳號牌車輛不受該限行措施限制。
徐煒說:“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第一個月內為政策緩沖期,對違反禁行規定的機動車只做警告處理。緩沖期后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此前,深圳市政府主要領導和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多次表態,深圳將以市場手段治堵,不會采取行政手段“限購”“限外”。
對于“限購令”空降的原因,深圳市政府解釋為深圳機動車增速迅猛——截至今年12月20日,全市機動車保有量超過314萬輛,近5年年均增長率約16%,2014年新增約55萬輛,增速達20.9%。
在新聞發布會后,記者于18時30分趕到位于深圳香蜜湖的汽車交易市場。起初汽車銷售人員表示抓緊時間的話還可以買車,但不一會,由交警、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組成的“執法隊”就趕到現場,封鎖了4S店,不讓顧客進入購車。一位沒有買到車的顧客說:“這樣突然限購太粗暴了。”
“執法隊”中一名來自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是下午5時多接到指示后趕到的,對所有店面的銷售情況和庫存情況進行核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