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涂料網訊:本標準系等效采用ISO787/16-1986《顏料和體質顏料通用試驗方法——第16部分:著色顏料的相對著色力(可相當著色值)和沖淡色的測定——目視比較法》。
1 主題內定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目視比較法測定兩種同類著色顏料的相對著色力和沖淡色的通用試驗方法。
當本通用方法不適用于某特定產品時,應規定一個專用方法測定顏料的沖淡色和相對著色力。
2 原理
待試樣品和標準樣品的分散體是用自動研磨機在一定條件下制備的,兩個分散體和色漿各用一定比例的白顏料漿進行混合,將此組成的二個沖淡色漿進行著色強度和沖淡色的比較。
影響顏料著色力的主要因素如下:自動研磨機上所施加的力;分散體最佳研磨濃度的選擇;分散體最佳研磨轉數;沖淡比例選擇;稱量和操作的嚴格控制。
3 材料
3.1 漆基
推薦用下列兩種漆基:
3.1.1 醇酸樹脂:以63%(m/m)亞麻仁油和23%(m/m)鄰苯二甲酸酐為基礎的混合物,酸值最大15mgKOH/g;粘度(無溶液)7~10Pa·s;羥值約40mgKOH/g)。
3.1.2 氨基甲酸酯改性的亞麻仁油;亞麻仁油含量約80%;酸值零;游離異氰酸根零;游離羥基0.8~1.2%;粘度(20℃)15~18Pa·s。
3.2 白色顏料漿
3.2.1 以醇酸樹脂為基料的白漿,應具有以下組成:40質量份的R型二氧化鈦;56質量份的醇酸樹脂;4質量份的硬脂酸鈣。
用調刀將上述組分均勻混合,然后在三輥磨上研磨直至細度板上測試的細度小于15um時止,貯于氣密的容器中,最好是帶螺旋帽的軟管中。
3.2.2 以氨基甲酸酯改性的亞麻仁油為基料的白漿,應具有以下組成:40質量份的R型二氧化鈦;50質量份的氨基甲酸酯改性的亞麻仁油;7質量份的硬脂酸鈣;3質量份的合成二氧化硅。
用調刀將上述組分均勻混合,然后在三輥磨上研磨直至細度板上測試的細度小于15um時止,貯于氣密的容器中,最好是帶螺旋帽的軟管中。
上述兩種白漿根據需要可任選一種。
4 儀器
自動研磨機(磨砂玻璃板直徑為180~250mm,在研磨機上施加力約1KN,轉速為70~120r/min);
調刀(鋼制,錐形刀身,長約140~150mm,最寬處約為20~25mm,最窄處不小于12.5mm);
玻璃板(無色透明,尺寸約為150mm×150mm);
濕膜制備器(間隙50~100um)。
5 取樣
按GB9285的規定選取試驗顏料的代表樣品。
6 測定步驟
6.1 顏料分散體最佳研磨條件的確立
6.1.1 顏料分散體的研磨濃度
顏料和漆基的適當質量比不僅取決于顏料的吸油量,而且也取決于研磨操作時混合物的粘度。為使低漆料、中等漆料、高漆料需求量的顏料達到合適的濃度,為使每種情況都能給出約2ml的混合物,建議下列三組之用量為:
a.3.0g顏料和1.5g的漆基;
b.1.0g顏料和1.5g的漆基;
c.0.5g顏料和1.5g的漆基;
注:如發現所選的混合物在研磨機上使用時太稠或太稀時,則應采用另一配比。
6.1.2 顏料分散體的研磨轉數
稱取1.5g漆基和上述適量的顏料于研磨機上加1KN力進行研磨,每遍50轉,共研磨200轉,取出占總體積約為1/4的漿料貯于適當的容器中,然后再繼續研磨到300轉和400轉,分別取出如上相同的一小部分漿料。也貯于適當的容器中,放置待用。
在研磨機的下層板上,放3±0.01g白顏料漿和已研磨200轉的著色顏料漿,其量約含0.12g的著色顏料。將兩種色漿在無研磨作用下混合,再施加最小力,每遍研磨25轉,共4遍,收集漿料放置待用。另外稱取相同量的研磨了300轉和400轉的色漿和3±0.01g白漿重復上述操作。將這些制備好的沖淡色漿依次排列在無色玻璃板上,用濕膜制備器均勻地拉下,立即目視比較每個色漿的強度,評定顯示最大顏色強度的色漿,并記錄該色漿最合理的研磨轉數為試驗最佳的研磨轉數。
注:含有0.12g著色顏料的著色顏料漿當與3.0g白顏料漿混合時,其沖淡比為1:10。為了產生強沖淡色以適于評定沖淡色漿的強度和色相,該比例應修正為1:5或1:20(分別適于弱的顏料或強的顏料)。
6.2 顏料分散體的制備
根據7.1確定的條件制備顏料標樣和試樣的分散體。
6.3 沖淡色漿的制備
稱取3±0.01g的白漿,按選定沖淡比的標準顏料分散體的量,在施加最小力下研磨,每遍研磨25轉,共研磨4遍,收集的沖淡色漿待用。用同樣方法制備試樣的沖淡色漿。
6.4 沖淡色的比較和相對著色力的測定
將7.3制備好的二個沖淡色漿排列在無色玻璃板上,用濕膜制備器將它們拉下以形成二個寬度不小于25mm、接觸邊長不小于40mm的均勻厚度不透明條帶,在每個色條上面用一個手指輕擦,比較擦過的和沒有擦過的表面色澤深度的差別,如結果有明顯的差異即進行記錄。繼續對沒有擦過的表面進行試驗,立即在散射光或人造日光下通過玻璃板對二者著色強度和色相進行比較。
如顏色強度相等和色相相同時,則沖淡色是相同的,受試樣品的相對著色力是100%。
然而,如著色強度相等而色相不同,則注上沖淡色的差別在它的性質。
如著色強度不同,則要估計受試樣品分散體的量,稱量后按7.3制備另一沖淡色漿,而標準樣品不變,再進行比較直至著色強度相等。
注:白漿的漆基應與顏料分散體漆基相一致,以免產生絮凝。
7 計算
試驗樣品的相對著色力X(%)按式(1)計算:
X=標準樣品的b×100/a (1)
式中a——達到與標準相同著色強度的試樣質量,g;
b——標準樣品的質量,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