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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氯化聚丙烯型的凹版復合塑料薄膜油墨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在凹版輪轉印刷機上使用的凹版復合塑料薄膜油墨,該油墨用于經處理的雙向拉伸聚丙烯的里面印刷。
2. 引用標準
GB/T 13217.1 凹版塑料油墨檢驗方法 顏色檢驗
GB/T 13217.3 凹版塑料油墨檢驗方法 細度檢驗
GB/T 13217.4 凹版塑料油墨檢驗方法 粘性檢驗
GB/T 13217.5 凹版塑料油墨檢驗方法 初干性檢驗
GB/T 13217.6 凹版塑料油墨檢驗方法 著色力檢驗
GB/T 13217.7 凹版塑料油墨檢驗方法 附著牢度檢驗
ZAB 17005 印刷油墨產品分類、命名和型號
3. 產品分類
按產品顏色分為白、黃、藍、紅、黑五種。
4. 技術要求
4.1 產品各項技術指標必須符合表1規定。
表1
型號 |
產品名稱 |
質 量 指 標 |
|||
顏色 |
著色力% |
細度µm |
粘度S |
||
A54 101 |
凹版復合塑料薄膜白墨 |
近似標樣 |
95-110 |
≤25 |
25-70 |
A54 223 |
凹版復合塑料薄膜中黃墨 |
||||
A54 442 |
凹版復合塑料薄膜天藍墨 |
||||
A54 664 |
凹版復合塑料薄膜深紅墨 |
||||
A54 801 |
凹版復合塑料薄膜黑墨 |
4.2 產品各項性能要求必須符合表2規定。
表2
型號 |
產品名稱 |
性 能 要 求 |
|||
初干性 |
附著牢度 |
表面張力 |
溶劑殘留量 |
||
A54 101 |
凹版復合塑料薄膜白墨 |
20-50 |
≥85 |
≥38×10(-5次方) |
≤30 |
A54 223 |
凹版復合塑料薄膜中黃墨 |
||||
A54 442 |
凹版復合塑料薄膜天藍墨 |
||||
A54 664 |
凹版復合塑料薄膜深紅墨 |
||||
A54 801 |
凹版復合塑料薄膜黑墨 |
5. 試驗方法
5.1 顏色按GB/T 13217.1進行檢驗,不同之處如下。
5.1.1 原檢驗方法中3.1低密度聚乙烯薄膜,改用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5.1.2 原檢驗方法中3.3擦洗溶劑乙醇或汽油改用甲苯。
5.2 著色力按GB/T 13217.6進行檢驗,不同之處如下。
5.2.1 原檢驗方法中規定的白墨和黑墨,改用本標準附錄A凹版復合塑料薄膜標準白墨和標準黑墨。
5.2.2 原檢驗方法3.3擦洗溶劑乙醇或汽油改用甲苯。
5.3 細度按GB/T 13217.3進行檢驗,不同之處:原檢驗方法中3.2擦洗溶劑乙醇改用甲苯。
5.4 粘度按GB/T 13217.4進行檢驗,不同之處:原檢驗方法中3.3擦洗溶劑乙醇或汽油改用甲苯。
5.5 初干性按GB/T 13217.5進行檢驗。
5.6 附著牢度按GB/T 13217.7進行檢驗,不同之處如下。
5.6.1 原檢驗方法中4.2低密度聚乙烯薄膜改用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5.6.2 原檢驗方法中4.6擦洗溶劑乙醇或汽油改用甲苯。
5.7 表面張力檢驗方法
5.7.1 檢驗原理
檢驗經處理過的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上油墨印跡的表面張力的大小,用N/cm表示。
5.7.2 材料及工具
5.7.2.1 表面張力測定液:甲酰胺和乙二醇乙醚(均為分析純)按54+46(體積)比例配制即為38×10(-5次方)N/cm表面張力測定液。
5.7.2.2 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經電火花處理后表面張力值38×10(-5次方)- 40×10(-5次方)N/cm。薄膜厚度為0.05±0.01mm。
5.7.2.3 棉紗。
5.7.2.4 橡皮墊 240mm×140mm×4mm
5.7.2.5 擦洗溶劑:甲苯。
5.7.2.6 藥棉。
5.7.2.7 玻璃棒:Ø7mm,L250mm。
5.7.2.8 絲棒:銅棒體Ø9±0.05mm,L170mm,纏繞不銹鋼絲部分L100±0.050mm,鋼絲Ø0.12mm,密繞排列,整齊無間隙。
5.7.2.9 秒表。
5.7.3 檢驗條件
檢驗應在濕度25±1攝氏度,相對濕度65%± 5%環境條件下進行。
5.7.4 檢驗步驟
5.7.4.1 按GB/T 13217.7凹版塑料油墨檢驗方法顏色檢驗制樣,懸空垂直放置24h。
5.7.4.2 將樣片平放在操作平臺上,用藥棉蘸取表面張力測定液,在油墨印跡上涂布6平方厘米保持2s以上不破裂成液點,即認為墨膜表面張力值達38×10(-5的次方)N/cm以上。
5.8 溶劑殘留量的測定(頂空氣相色譜法)
5.8.1 檢驗原理
一定面積、厚度的油墨試樣置于密封的平衡瓶內,在一定的時間和溫度條件下,試樣表面的溶劑揮發,達到平衡時,取頂上氣體供氣相色譜儀測定;計算單位面積的溶劑殘留量,用mg/m平方表示。
5.8.2 材料及工具
5.8.2.1 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經電火花處理后,表面張力值為38×10(-5次方)— 40×10(-5次方)N/cm,厚度0.05±0.01mm。
5.8.2.2 橡皮墊:240mm×140mm×4mm。
5.8.2.3 擦洗溶劑:甲苯(分析純)。
5.8.2.4 藥棉。
5.8.2.5 玻璃棒:Ø7mm,L250mm。
5.8.2.6 絲棒:銅棒體Ø9±0.05mm,纏繞不銹鋼絲部分L100±0.50mm,鋼絲Ø0.12mm,密繞排列,整齊無間隙。
5.8.2.7 輸液瓶:容量300mL,密閉用順丁橡膠反口塞。
5.8.2.8 直筒吸量管:10mL。
5.8.2.9 醫用注射器:1mL。
5.8.2.10 不銹鋼鑷子。
5.8.2.11 干燥器:Ø300mm,內裝干燥硅膠。
5.8.3 儀器
5.8.3.1 恒溫烘箱:0—200攝氏度,靈敏度±l攝氏度。
5.8.3.2 定時鐘。
5.8.3.3 微量進樣器:1µL。
5.8.3.4 氣相色譜儀:具有氫火焰鑒知器。
5.8.4 試劑
5.8.4.1 丙銅(分析純)。
5.8.4.2 乙酸乙酯(分析純)。
5.8.4.3 丁酮(分析純)。
5.8.4.4 異丙醇(分析純)。
5.8.4.5 乙醇(分析純)。
5.8.4.6 甲苯(分析純)。
5.8.4.7 乙酸丁酯(分析純)。
5.8.4.8 二甲苯(分析純)。
5.8.5 標準溶劑曲線的制作
5.8.5.1 對每一種溶劑用10µL微量進樣器通過反口塞向輸液瓶注入lµL標準溶劑,然后在80±1攝氏度恒溫箱內保溫20min后取出,隔日再在50±1攝氏度烘箱內放置20h以上,取出后用1mL注射器通過反口塞按0.2,0.6,0.8,1.0mL抽取輸液瓶頂部氣體分別進樣測試,即獲該溶劑不同進樣量的各標準峰面積。
5.8.5.2 標準溶劑進樣量按(1)式計算
W標 = [(D × V1)/V2]×V3----------------------------------------(1)
式中:W標——標準溶劑進樣量,mg;
D —— 溶劑密度,g/mL;
V1——標準溶劑注入輸液瓶的量,µL;
V2——輸液瓶容量,mL;
V3——進入儀器標樣量,mL。
5.8.5.3 以所得各色譜峰面積作縱坐標,對應溶劑進樣量W為橫坐標制成該溶劑的標準溶劑曲線。
5.8.6 色譜條件
5.8.6.1 玻璃柱L 1m,內徑2mm。
填充劑:25%FEG—1500,301軸化擔體。
5.8.6.2 環境溫濕度及儀器溫度
室內溫度25±1攝氏度,濕度65%±5%。
柱溫100攝氏度,汽化室150攝氏度,檢定器150攝氏度。
5.8.6.3 氣流速度
氮氣50mL/min,空氣0.5kg/平方厘米,氫氣0.6kg/平方厘米。
5.8.7 操作方法及計算
5.8.7.1 按GB/T 13217.1 凹版塑料油墨檢驗方法中的顏色檢驗制樣,制樣后懸空靜置2h。取下將試樣剪切成面積為200平方厘米或5cm×10cm細條四片,立即置于輸液瓶中用反口塞塞緊,置于50±1攝氏度恒溫烘箱內保溫30min。
5.8.7.2 將裝有試樣的輸液瓶取出,用1mL注射器抽取瓶中樣品的氣體,注入色譜儀測試,獲得試樣中各相應溶劑的峰面積。
5.8.7.3 根據試樣中所含各溶劑的峰面積,在標準曲線上查出對應溶劑的含量(P),并按(2)式計算各溶劑的殘留量。
W樣 = (P/S)× (V2/V1)--------------------------------------(2)
式中:W樣——試樣中各溶劑的殘留量,mg/m平方;
P——試樣中各溶劑的實際毫克數,mg;
S——印樣面積,平方厘米;
V1——進樣量,mL;
V2——輸液瓶容量,mL。
5.8.8 結果
以各溶劑兩次以上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之總和來表示該樣品的溶劑總殘留量。
6. 檢驗規則
6.1 產品組批:單機或機組一次投入完成的單位產品為一批。
6.2 不合格批的判斷:每批產品按GB 3186 取樣檢驗,其中有一項或一項以上技術指標不合格,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批。
6.3 產品由生產廠檢驗部門按本標準規定進行檢驗,并保證所有出廠產品都應符合本標準的技術指標;產品應有合格證,必要時另附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6.4 產品按 GB 3186 涂料產品的取樣方法進行取樣,樣品應分兩份,一份密封備查,另一份作檢驗用樣品。
6.5 收貨單位有權按標準的規定,對產品進行檢驗,如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本標準技術指標規定時,應由供需雙方共同按 GB 3186 重新取樣檢驗,如仍不符合本標準技術指標規定,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收貨單位有權退貨。
6.6 供需雙方應對產品的包裝及數量進行檢查核對,如發現包裝有漏損、數量有出入等現象,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6.7 供需雙方在產品質量上發生爭議時,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執行仲裁檢驗。
6.8 檢驗分類
6.8.1 顏色、著色力、細度、粘度四項質量指標為出廠檢驗項目。
6.8.2 初干性、附著牢度、表面張力值、溶劑殘留量四項性能要求為型式檢驗項目。本產品有下列情況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因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正常生產后,型式檢驗周期為半年一次;
d.長期停產,恢復生產時。
7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7.1 本產品屬易燃品,應用密封鐵桶包裝,按照易燃品包裝規定執行。
7.2 鐵桶和外包裝箱應貼或噴涂商標、制造廠名、廠址、產品名稱、型號、標準號、重量、批號、制造日期及“易燃、不得倒置”的標志。
7.3 本產品不得露天存放,庫房必須干燥、通風、防止受湖,遠離火源。
7.4 運輸時按易燃品的規定執行,運輸及搬運中,不得拋、摔、碰撞,以防包裝破損,引起火災。
7.5 本產品自制造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