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晒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當前位置: 首頁 » 資訊 » 政策法規 » 正文

GB/T 13492—92 各色汽車用面漆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3-03-27  瀏覽次數:5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不同類型汽車面漆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 包裝、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貨車、客車的車身、車箱表面涂飾的涂料

2引用標準

GB 1727 漆膜一般制備法

GB 1729 漆膜顏色及外觀測法

GB 1764 漆膜厚度測定法

GB 1765 測定耐濕性、耐鹽霧、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備法

GB 1766 漆膜耐候性評級法

GB 1767 漆膜耐候性測定法

GB 1865 漆膜老化(人工加速)測定法

GB 1922 溶劑油

GB 3186 涂料產品的取樣

GB 5209 色漆和清漆耐水性的測定 浸水法

GB 6682 試驗室用水規格

GB 6739 漆膜硬度鉛筆測定法

GB 6753.1涂料研磨細度測定法

GB 6753.3涂料貯存穩定性試驗方法

GB 9271 色漆和清漆 標準試板

GB 9274 色漆和清漆 耐液體介質的測定

GB 9278涂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溫濕度

GB 9286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劃格試驗

GB 9750 涂料產品的包裝標志

GB 9753 色漆和清漆 杯突試驗

GB 9754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屬顏料的色漆漆膜之20°、60°和85°鏡面光澤的測定

3 產品分型

產品分為ⅰ、ⅱ、ⅲ型。

4 技術要求

產品應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表1

GB/T 13492—92 各色汽車用面漆

5 試驗方法

5.1 試驗的一般條件

5.1.1 取樣按GB3186規定進行。

5.1.2 狀態調節和試驗環境規定按GB9278規定進行。

5.1.3 標準試板按GB9271規定進行。

5.1.4 漆膜按GB1764規定進行。

5.1.5 在對漆膜性能測試時,除對彎曲試驗、鉛筆硬度兩項采用在馬口鐵板上制備漆膜外,其他各項均采用經 鹽層磷化處理的08 鋼板,按GB1727規定中3.0方法制板,并涂有配套的陰極電泳底漆(厚度20~23μm),干燥后再涂面漆。面漆厚度為30~40μm。

5. 2 容器中物料的狀態

按GB3186中4規定進行。

5. 3 細度

按GB6753.1規定進行。

5. 4 貯存穩定性

按GB6753.3規定進行。

5.5 劃格試驗

按GB9286規定(切割間距2mm)劃格后,用繪圖用透明膠帶將劃格粘貼后,拇指壓膠帶排出下面氣泡,在60~120s內拿住膠帶沒粘著的一端,并將其翻轉到盡可能接近180°角的位置上,迅速地(不要猛然的一拉)將膠帶撕下,觀察劃格處漆膜情況。

5.6 鉛筆硬度

按GB6739規定,在底材為馬口鐵板的試板上進行。

5.7 彎曲試驗

按GB6742規定進行。

5.8 光澤

按GB9754規定進行。

5.9 杯突試驗

按GB9753規定進行。

5.10 耐水性

按GB5209規定在GB6682三級水中進行。

5.11 耐汽油性

按GB9274規定中5浸泡在符合GB1922規定的120號溶劑汽油中進行。

5.12 耐溫變性

按5.3規定制備好漆膜后,放入90±2℃恒溫箱中240h。取出室溫下放置0.5h,后,放入-40±2℃低溫中24h,再取出于室溫下放置0.5h后測試2mm劃格試驗。

5.13 加速老化試驗

按GB1765規定制板后,按GB1865規定進行。

5.14 耐候性

按GB1765規定制板后,按GB1767規定進行。

5.15 鮮映性

以鮮映性測定儀測定之,步驟為:

5.15.1 起動電源開關,觀察電壓計,調整電壓用電位器,使指針處于電壓計界線相一致的位置,若調整后指針仍處于分界線的左側,則應更換電源。

5.15.2 將標準鏡面放于桌上,杷本機底部的測定窗放于該鏡面上,然后啟動電源開關從目視筒觀察映照在鏡面上的標準板,確認可以清晰地讀取該板上的Gd值10之數字。

5.15.3 將測定窗放于被測涂面上,啟動電源開關,從目視筒觀察映照在涂膜上的標準板,讀數可以清晰地數字即為Gd值。

5.15.4 重復測定五次,取平均值作為結果。

6 檢驗規則

6.1 本標準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要求項目為型式檢驗項目。在正常生產情況下,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型式檢驗。容器中的物料狀態、細度、劃格試驗、鉛筆硬度、彎曲試驗、光澤、杯突試驗、耐汽油性、鮮映性為出廠檢驗項目。

6.2 產品由生產廠的檢驗部門按本標準的規定進行檢驗。生產廠應保證所有出廠產品都應符合本標準的技術要求,產品應有合格證,必要時另附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6.3 接受部門有權按本標準的規定,對產品進行檢驗,如發現質量不符合本標準技術要求規定時,供需雙方共同按GB3186重新取樣進行復檢,如仍不符合本標準要求規定時,產品即為不合格,接受部門有權退貨。

6.4 產品按GB3186進行取樣,樣品應分成兩份,一份密封貯存一年,另一份作檢驗用樣品。

6.5 產品在出廠時應對產品包裝、數量及標志檢驗核對,如發現包裝有損漏、數量有出入、標志不符合規定等現象時,應及時進行處理。

6.6 供需雙方在產品質量上發生爭議時,由產品監督檢驗機構執行仲裁檢驗。

7 標志

按GB9750進行。

8 包裝、貯存和運輸

8.1 產品應貯存于清潔、干燥、密封的容器中,裝量不大于容積的95%。產品在存放時,應保持通風、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應隔絕火源、遠離熱源,夏季溫度過高時, 應設法降溫。

8.2 產品在運輸時,應防止雨淋、日光曝曬,并應符合有關規定。

8.3 產品在符合8.1、8.2條的貯存條件下,自生產之日起,有效貯存期為一年。

9 安全、衛生規定

該漆含有二甲苯、丁醇、芳烴等有機溶劑,屬易燃液體,并且有一定的毒害性,施工現場應注意通風、采取防火、防靜電、預防中毒等安全措施,遵守涂裝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

錄 A

(參考件)

A1 由于本標準僅規定了客、貨汽車面漆的主要技術指標,對產品的粘度、干燥條件、

遮蓋力等功能要求,可由用戶與生產廠按不同類型的產品具體協商確定。

A2 調整粘度的稀釋劑可按具體產品類型選擇配套的或專用的稀釋劑。

A3 產品超過貯存期,可按本標準進行檢驗,如結果符合要求仍可使用。

—————————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學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涂料和顏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沈陽油漆廠負責起草。

標準主要起草人于同蘭、趙生旗、徐雅芹、周德翔。

 
 
[ 資訊搜索 ]  [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贊助合作
首頁 | 供應 | 采購 | 企業 | 資訊 | 展會 | 招商 | 品牌 | 新型涂料 | 涂料視頻 | 涂料營銷 | 涂料技術 | 涂料知道 | 涂料圖庫 | 涂料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