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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各色醇酸調和漆的技術條件及其試驗方法、驗收規則、包裝、標志、貯存和運輸等事項。
本標準適用于由醇酸樹脂、顏料、體質顏料、催干劑及有機溶劑等調制而成的各色醇酸調合漆。
本標準規定的涂料適用于建筑材料、木器、金屬等表面作裝飾保護。
2 引用標準
GB/T 1726 涂料遮蓋力測定法
GB 1727 涂膜一般制備法
GB/T 1728 漆膜、膩子膜干燥時間測定法
GB/T 1730 漆摸硬度的測定 擺桿阻尼試驗
GB 3186 涂料產品的取樣
GB/T 5208 涂料閃點測定法 快速平衡法
GB/T 6751 色漆和清漆 揮發物和不揮發物的測定
GB/T 6753.1 涂料研磨細度的測定
GB/T 6753.4 涂料流出時間的測定 ISO流量杯法
GB 9278 涂料產品包裝標志
GB/T 9754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屬顏料的色漆漆膜之20O、60OT 和85O 鏡面光澤的測定
GB/T 9761 色漆和清漆 色漆的目視比色
3 技術要求
產品應符合下表技術要求
4試驗方法
4.1試驗條件
4.1.1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環境條件按GB 9278 的規定進行。
4.1.2漆膜一般制備法按GB 1727 規定進行。
4.2 在容器中狀態
按GB 3186 中4.3進行。
4.3 漆膜顏色及外觀
按GB/T 9761 規定以6號杯進行。
4.4 流出時間
按GB/T 7653。4 規定進行。
4.5 細度
按GB/T 6753.1規定進行。
4.6 干燥時間
按GB/T 1728 規定 進行(表干:甲法 實干:乙法)。
4.7遮蓋力
按GB/T 1726 規定以甲法進行。
4.8光澤
按GB/T 1754 規定以600 角鏡面光澤計進行。
4.9 硬度
按GB/T 1730 中雙擺硬度儀進行。
4.10 揮發物含量
按GB/T 6751 規定進行。
4.11 馬口鐵板mm×150mm×(0.2~0.3)mm兩塊,用規定的稀釋劑將涂料稀釋放至標準規定的粘度,用毛刷蘸馬口鐵板上涂刷,在操作中不感覺困難,稱其為“涂刷時無障礙”。
4.12 重涂適應性
按4.11條的方法,待第一道該漆實干后,對涂刷第二道漆時,易涂刷,無障礙。
4。13 閃點
按GB/T 5208 規定進行。
4.14 防結皮性
將試樣裝至1/3L漆罐的3/4處,密閉。于23±2℃貯存48h后,開蓋檢查,觀察其是否出結皮現象。
5 檢驗規則
5.1本標準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指標項目為形式項目。除閃點、重涂適應性、施工性、防結皮性、在容器中狀態為一月檢驗一次,其作均為出廠檢驗項目。
5.2 產品由生產廠的檢驗部門近本標準的規定進行檢驗,生產廠應保證所有出廠產品都符合本標準的技術要求。產品合格證 ,必要時另附使用權說明及注意事項。
5.3接收部門有權按本標準的規定,結產品進行曲檢驗,如發現質量不符合本標準技術指標規定時,供需雙方共同胺GB 3186 重新取樣進行復驗,仍不符合本標準技術要求規定時,產品即為不合格證,接受部門有權退貨。
5.4 產品按GB 3186 取樣,術品應妥為兩份,一份密封貯存備查,另一份作檢驗用。
5.5 供需雙方應對產品包裝及數量級進行檢查核對,如發現包裝有漏損,數量有出入等現象時,應及時通知有尖部門。
6.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
6.1 包裝、標志按GB/T 9750 規定進行。
6.2產品應貯存于清潔、干燥、密封的容器中。容器附有標簽,注明產品型號、名稱、批號、重量、生產廠名及生產日期。
6.3 產品在存放時應保持通風、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應隔絕火源、遠離熱源,夏季溫度過高時應設法降溫。
6.4 產品在運輸時,應防止雨淋、日光曝曬,并應符合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規定。
6.5 產品在符合6.3條的存放條件下,處、自生產之日起,有效貯存期為一年。
附錄A
施工參考
(參考件)
A1 施工以刷涂為主,也右噴涂。如漆質太稠,可酌加200號溶劑油、松節油進行曲調節。
A2 使用前將漆徹底攪勻,如有漆皮的粗必須過濾。
A3 該漆含有200號溶劑油和二甲苯等的機溶劑,屬于易燃液體,度且有一寂的毒害性。施工現場應注意通風,采取防火、防靜電、安全、預防中毒等措施,尊守涂裝作業安全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學工業部科技司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涂料和顏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西北油漆廠、化工部涂料工業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郭秀金、劉紀元、郭淑琴、沈宗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