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型涂料網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4-2017年)》等一系列文件的有關要求,加強廣東省揮發性有機物(VOCs)總量控制,8月31日,廣東省環境保護廳組織編制印刷、制鞋、家具等重點行業VOCs總量減排核算細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各單位、公眾對該征求稿提出意見。如有異議,需在9月16日前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將意見反饋給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在征求意見稿中,家具行業VOCs排放量采用的核算公式為:
式中:
E—企業VOCs排放總量,t;
mi—涂料及其配套溶劑、膠黏劑、油墨的用量,kg;
pi—涂料及其配套溶劑、膠黏劑、油墨VOCs含量,%;
mi′—塑料家具制造企業塑料用量,t;
—塑料制品排放系數,kg/t;
—治理設施治理效率,%。
而表面涂裝(汽車制造)行業VOCs排放量采用的核算公式為:
式中:
E—企業VOCs排放量,t;
mi—涂料及其配套溶劑的用量,kg;
pi—涂料及其配套溶劑中VOCs質量百分含量,%;
η—治理設施治理效率,%。
本核算細則適用于廣東省表面涂裝(汽車制造)行業企業(汽車整車制造、改裝汽車制造、低速載貨汽車制造、電車制造、汽車車身和掛車制造等)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