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型涂料網訊:
1月29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向海關總署發出《關于對電池 涂料征收進口環節消費稅的通知》,明確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鉛蓄電池除外)、涂料征收進口環節消費稅,適用稅率均為4%。這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1月27日公布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后的一個補充通知。
1月29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向海關總署發出《關于對電池 涂料征收進口環節消費稅的通知》,明確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鉛蓄電池除外)、涂料征收進口環節消費稅,適用稅率均為4%。這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1月27日公布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后的一個補充通知。
跟面向國內生產的涂料產品征收消費稅的范圍一樣,對于進口涂料,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免征進口環節消費稅。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此番發出《關于對電池 涂料征收進口環節消費稅的通知》并不意外。在1月27日的《關于對電池 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中就明確指出,將電池、涂料列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
這一通知的公布表明,不管國內涂料企業還是外資涂料企業,都在此次征收涂料消費稅的影響范圍之內。有行業人士對此表示,“財政部、稅務總局明確了進口涂料也要征收消費稅,外資企業不知道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