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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近日發布《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方案指出,環保部門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整治,其中首先開展VOCs污染源摸底排查工作。據中國石化聯合會質量安全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方案主要針對石油煉化企業以及其下游化工企業,目的是量化和限制石化企業VOCs的排放量。
根據該方案部署,到2017年,全國石化行業基本完成VOCs綜合整治工作,建成VOCs監測監控體系,VOCs排放總量較2014年削減30%以上。目前的首要任務是對石化企業VOCs排放環節、治理措施和效果、VOCs排放量和VOCs物質清單等開展排查,并作為VOCs排污收費、總量控制和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等的依據。
據悉,方案所指的石化行業包括以原油、重油等為原料生產汽油餾分、柴油餾分、燃料油、石油蠟、石油瀝青、潤滑油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石油煉制工業生產性企業,以及以石油餾分、天然氣為原料生產有機化學品、合成樹脂原料、合成纖維原料、合成橡膠原料等的石油化學工業生產性企業。有機液體儲運、煤化工、其他化工等相關企業可參照該方案有關要求開展工作。
專家認為,之所以選擇在石化行業率先推出VOCs治理方案,主要因為石油煉化過程中VOCs的排放量大,并同時擁有一批成熟的大氣治理技術,方案的出臺將促進石化行業提升節能環保水平、優化產業結構。企業為完成整治目標,應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全面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加強有組織工藝廢氣治理,嚴格控制儲存、裝卸損失,強化廢水廢液廢渣系統逸散廢氣治理,加強非正常工況污染控制。
方案還透露,環保部將研究制定VOCs排污收費辦法并率先在石化行業征收VOCs排污費。
方案給出了VOCs排查和整治時間表:2015年7月1日前,環保部門組織企業開展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2015年年底前,全國石化行業完成VOCs排放量和物質清單信息申報,初步具備VOCs監測監控能力;2017年7月1日前,全國石化行業要達到《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等相關標準和要求,位于重點區域的石化企業應按規定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建成全國石化行業VOCs監測監控體系;各級環保主管部門完成石化行業VOCs排放量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