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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江蘇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江蘇省將從2015年1月1日開始,正式對新建民用建筑實施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標準》的實施,從設計源頭上指導綠色建筑建設,為工程建設全過程管理提供強制性標準依據,對進一步推動江蘇綠色建筑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綠色建筑蓬勃發展 設計標準應運而生
據了解,2009年至今,江蘇省綠色建筑標識項目一直位居全國之首,共有477個項目,約占全國總量的1/4。2010年起,江蘇省鼓勵區域集成實踐,推動綠色建筑從單體到區域、從單項技術應用到技術集成應用發展,已創建省級綠色建筑示范區54個,將開工建設綠色建筑近億平方米,累計節能量約145.1萬噸標準煤。無錫太湖新城、南京河西新城先后獲批國家級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全省綠色建筑工作欣欣向榮。
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顧小平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江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綠色建筑發展,對綠色建筑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從政策法規、體制機制、規劃設計、標準規范、技術推廣等多方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并明確“2015年,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顧小平說:“從前期工作情況看,江蘇綠色建筑發展總體處于全國領先位置。但是,綠色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仍然偏低,與省委、省政府整體提升綠色建筑發展水平的要求相比還有差距。為了更好地推動綠色建筑發展,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從源頭上指導綠色建筑建設,為工程建設全過程管理提供強制性標準依據,并充分結合江蘇地方特點,引導綠色建筑技術因地制宜應用,組織編制了《標準》。”
深入調研廣納意見 標準編制終成正果
記者了解到,2012年5月,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達《標準》編制任務,編制單位隨后開展了大量的調研分析、征求意見、專家論證工作,于2012年9月形成初稿。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考慮到《標準》是一項綜合性的標準,其頒布實施必將引起開發建設、規劃設計、施工監理、審圖驗收、材料生產各環節的革新,牽涉范圍廣、社會影響大,于是經研究后決定,在常規審查的基礎上,再廣泛組織征求意見和可行性論證,以保證《標準》編制質量。
2013年10月,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委托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站對全省所有甲、乙級建筑設計單位進行了書面征求意見。2014年1月,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直接組織了征求意見工作,分蘇南、蘇中、蘇北三個片區召開座談會,充分聽取了管理部門、工程建設、設計咨詢等單位的建議,還將《標準》征求意見稿發布在網上征求社會大眾的意見。
在對收集意見進行梳理采納、反復修改完善《標準》內容的基礎上,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先后組織4次專家審查會,邀請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管領導、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編制組專家以及省內長期從事綠色建筑工作的專家對標準進行審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標準》于今年8月完成報批稿,并在9月17日通過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
實施難易綜合考量 綠色江蘇前景廣闊
《標準》共11章,核心內容共168條,具體包括8條“強制性條文”和160條“應條文”,這也是今后執行的重點,必須全部執行。
對《標準》會不會因為增加建設成本而難以實施的疑問,顧小平說:“為避免《標準》的實施給項目單位增加成本負擔,我們充分考慮了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控制綠色建筑增量成本。經過反復梳理和論證,最終確定下來可能增加成本的條款僅有6條,而且這些條款一般僅適用于特定的建筑類型,不會給所有項目帶來成本增加。經估算,根據《標準》按一星級綠色建筑建設,平均增量成本約為15~30元/平方米。”顧小平還說,《標準》通過明確的強制性要求,將整體提升新建民用建筑的綠色水平,并且體現了因地制宜、被動優先、主動優化的技術路線,具有很強的易用性!稑藴省返陌l布和實施是江蘇綠色建筑發展具有標志意義的一件大事,為江蘇省全面推廣綠色建筑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顧小平透露,近期江蘇將圍繞《標準》的實施,加快完善實施《標準》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綠色建筑設計審查要點與細則,組織綠色建筑有關標準宣貫培訓工作。
此外,江蘇還將建立與《標準》相適應的評價制度,加強《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將《標準》執行情況納入全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內容,并在全省建筑節能考核評價、全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巡查等檢查活動中加強對《標準》執行情況的檢查。對違反《標準》的行為,責令市縣建設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從嚴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