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型涂料網訊:
9月12日,國務院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這是我國發布的第二個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規劃,也即眾口相傳的大氣“國十條”。
9月12日,國務院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這是我國發布的第二個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規劃,也即眾口相傳的大氣“國十條”。
《行動計劃》提出的新目標為,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行動計劃》第一條第一項提到,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在石化行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改造;限時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碼頭積極開展油氣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膠粘劑等產品揮發性有機物限值標準,推廣使用水性涂料,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有機溶劑。第三條第九項則指出,推進非有機溶劑型涂料和農藥等產品創新,減少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
盡管《行動計劃》明確提到涂料的地方不多,但是對于涂料行業來說,卻一直受到各種環境政策的重點照顧。涂料行業是VOC產生和排放的重點行業,中國涂料工業協會秘書長楊淵德曾表示,2010年,我國涂料產量達到966.6萬噸,根據涂料協會的調研數據推算,涂料行業溶劑用量達到432.5萬噸,占全國VOC排放總量的14.42%。
因此,環保部門一直把涂料行業作為VOC控制的一個重點。比如在2012年底,廣東率先在全國將VOC的排放納入總量控制,逐步禁止銷售、使用高揮發性油漆、涂料。此舉是為了配合粵港兩地的空氣減排目標的實現,據報道珠三角的涂料產業對VOC排放“貢獻”較大。而此次《行動計劃》中,珠三角也屬于重點整治的區域之一。
相似的例子還在更多的地方治理環境污染的政策中出現。就在近日,江蘇省國土廳會同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編制發布了《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和《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科學引導產業健康發展和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新建溶劑型涂料(不包括鼓勵類的涂料品種和生產工藝)以及含有有毒物資的外墻涂料項目也進入《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詳細報道)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出臺,也意味著原來散布于各地的地方性治理行動上升到國家層面。對于涂料產業而言,其所面臨的政策環境無疑進一步嚴峻,各種政策限制也必然進一步收緊。但從另一角度解讀,隨著《行動計劃》的推進,涂料行業也將面臨著一次更加迫切的轉型升級需求,推動涂料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力度,有望進一步淘汰污染嚴重小型涂料企業,達到進一步升級產業機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