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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涂料進入中國市場要經過海關,那么這些政策你知道嗎?
1、登記備案
第六條 進口涂料的生產商、進口商或者進口代理商(以下稱備案申請人)根據需要,可以向備案機構申請進口涂料備案。
第七條 備案申請應當在涂料進口至少2個月前向備案機構提出,同時備案申請人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一)《進口涂料備案申請表》;
(二)進口涂料生產商對其產品中有害物質含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技術規范要求的聲明;
(三)關于進口涂料產品的基本組成成份、品牌、型號、產地、外觀、標簽及標記、分裝廠商和地點、分裝產品標簽等有關材料(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八條 備案機構接到備案申請后,對備案申請人的資格及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在5個工作日內,向備案申請人簽發《進口涂料備案申請受理情況通知書》。
第九條 備案申請人收到《進口涂料備案申請受理情況通知書》后,受理申請的,由備案申請人將被檢樣品送指定的專項檢測實驗室,備案申請人提供的樣品應當與實際進口涂料一致,樣品數量應當滿足專項檢測和留樣需要;未受理申請的,可按照《進口涂料備案申請受理情況通知書》的要求進行補充和整改后,可重新提出申請。
第十條 專項檢測實驗室應當在接到樣品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樣品的專項檢測及進口涂料專項檢測報告,并將報告提交備案機構。
第十一條 備案機構應當在收到進口涂料專項檢測報告3個工作日內,根據有關規定及專項檢測報告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簽發《進口涂料備案書》;經審核不合格的,書面通知備案申請人。
第十二條 《進口涂料備案書》有效期為2年。當有重大事項發生,可能影響涂料性能時,應當對進口涂料重新申請備案。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備案機構吊銷《進口涂料備案書》,并且在半年內停止其備案申請資格:
(一)涂改、偽造《進口涂料備案書》;
(二)經海關檢驗,累計兩次發現報檢商品與備案商品嚴重不符;
(三)經海關抽查檢驗,累計3次不合格的。
第十四條 備案機構定期將備案情況報告海關總署。海關總署通過網站等公開媒體公布進口涂料備案機構、專項檢測實驗室、已備案涂料等信息。
2、進口檢驗
第十五條 對已經備案的涂料,海關接受報檢后,按照以下規定實施檢驗:
(一)核查《進口涂料備案書》的符合性。核查內容包括品名、品牌、型號、生產廠商、產地、標簽等。
(二)專項檢測項目的抽查。同一品牌涂料的年度抽查比例不少于進口批次的10%,每個批次抽查不少于進口規格型號種類的10%, 所抽取樣品送專項檢測實驗室進行專項檢測。
第十六條 對未經備案的進口涂料,海關接受報檢后,按照有關規定抽取樣品,并由報檢人將樣品送專項檢測實驗室檢測,海關根據專項檢測報告進行符合性核查。
第十七條 按照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檢驗合格的進口涂料,海關簽發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
第十八條 按照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檢驗不合格的進口涂料,主管海關出具檢驗檢疫證書,并報海關總署。對專項檢測不合格的進口涂料,收貨人須將其退運出境或者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妥善處理。(相關內容選自《進口涂料檢驗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18號)
經過種種手續、檢查,進口涂料才能進入我國涂料市場,進而被消費者選擇購買。
隨著各大涂料外企的融入,我國涂料行業與世界接軌,逐漸走向世界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