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型涂料網:
繼我國第一個《大氣VOC在線監測系統評估工作指南》在京發布以來,北京、上海、江蘇等18個。▍^、市)VOC排污費征收標準政策接踵而至。這當中,現17個省份已開征VOC排污費,上海、天津等城市對于在線監測有明確要求,以確保調高政策的落地實施效果。
環保部明確指出,《環境保護稅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實施。當下,環保部與財政部極力配合、發改委對VOC試點收費情況進行評估,為保證VOC排污費與環境保護稅的承接工作順利開展,做好充分準備。
自進入冬天以來,由于采暖等因素,空氣環境質量與一年當中其他時期相比較不穩定,為降低大氣污染,為倒逼大氣污染源企業守法排污,合法經營,大部分地區先后發文禁止涉VOC項目。
據了解,珠江三角洲地區相關規定明確指出,理論上城市中心區VOC排放量大產品的企業不再被新建、擴建或使用。對自然、重要濕地、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進行強制保護。限制開發水源涵養區、水土保持區和海岸生態防護帶等生態功能區。
目前,中山市環保局發布中環規【2017】3號《中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中山市涉揮發性有機物項目環保準入管理規定的通知》。其適用于全市涉范圍內VOC產排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遷建。其中,對涂料類企業,明確規定,涂料、油墨、膠粘劑相關生產企業的低(無)VOC涂料、油墨、膠粘劑產品比例應分別達到60%、70%、85%以上。重點推廣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體份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UV涂料)等綠色涂料產品。
石家莊禁止涂料、顏料等行業新建或擴建
《石家莊市產業發展鼓勵和禁限指導意見(2017-2019年)的通知》明確指出,石家莊地區涂料、油墨、顏料、碳素、淀粉及類似產品制造與金屬船舶制造項目被禁止新建、擴建。
浙江VOC污染企業被禁止新建
依據浙江省發布的《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明確指出,有害物質含量、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超過200克/升的室內裝修裝飾用涂料和超過700克/升的溶劑型木器家具涂料被禁止生產、銷售、使用。淘汰300噸/年以下的傳統油墨生產裝置,取締含苯類溶劑型油墨生產,淘汰所有無揮發性有機物收集、回收/凈化設施的涂料、膠黏劑和油墨等生產裝置。
優化設計以實現溶劑單一化配方,禁止使用苯作為溶劑,提倡推廣應用水性樹脂生產工藝在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重要濕地、生態敏感區和其他重要生態功能區實行強制性保護,禁止新建VOC污染企業,并現存污染源被逐步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