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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官網發布2017年深圳市小型門店銷售的涂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本次抽查對象為深圳市流通領域銷售涂料產品的小型門店87家,抽檢樣品共520批次,合格產品499批次,不合格產品21批次。
本次建筑裝飾裝修涂料和膠粘劑產品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項目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抽查結果顯示,包括芬琳全能內墻漆在內的21批次產品存在上述問題。
據了解,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會對環境產生污染,導致光化學污染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并加大室內有機污染物的負荷,嚴重時會引起頭疼、咽喉痛等癥狀,危害人體健康。
對于產品不合格的原因,通報分析指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指在101.3kPa標準壓力下,任何初沸點低于250℃的有機化合物,從此次抽查不合格產品的樣品類別上看,大部分不合格產品為溶劑型產品,此次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不合格主要是部分涂料為了滿足相關性能要求,未作生產工藝調整,使用了過量的有機溶劑。
通報警示,生產者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特區技術規范的要求組織生產,不得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銷售者必須嚴格履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查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采取措施保證產品質量,不得銷售不合格產品,對公告的不合格產品必須立即停止銷售。消費者要求退貨的,應當負責退貨。
專家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注意產品是否附有中文標注的使用說明(即產品標識),消費者盡量不要選購無使用說明或使用說明信息不全的產品,以保護自己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