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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上午,環境保護部舉行4月例行新聞發布會,通報2016年全年和2017年第一季度全國環境監管執法情況,并介紹下一步有關工作安排。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2016年以來,全國環境監管執法各項工作取得一定進展,執法力度不斷加強,執法手段不斷豐富,執法方式不斷創新,執法能力不斷提升。
一是強化《環境保護法》實施,持續加大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力度。2016年全國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3.78萬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12.47萬份,罰沒款數額總計66.33億元,分別比2015年增長了34%、28%和56%,廣東、北京、江蘇和浙江行政處罰案件數均超過萬件。
2016年,全國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案件總數為22730件,同比2015年上升93%,而且所有地級市均有適用配套辦法案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1017件,同比上升42%,罰沒款數額達81435萬元,同比增加43%;實施查封扣押案件共9976件,同比上升138%;實施限產停產案件共5673件,同比上升83%;移送行政拘留共4041起,同比上升94%;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共計2023件,同比上升20%。
2017年第一季度,全國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案件總數4987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224件,同比上升54%,罰款數額達26375萬元;查封扣押案件2190件,同比上升229%;限產停產案件1228件,同比上升308%;移送行政拘留958起,同比上升206%;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387起,同比上升46%。
二是集中開展環境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重點環境違法問題。2016年相繼開展了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鋼鐵行業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和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執法專項行動等多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行動,為提高重點行業環境管理水平、改善區域環境質量奠定了良好基礎。2017年組織開展為期1年的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
三是強化科技在環境監管執法中的應用,推進科技執法。推進大數據、“互聯網+”、云計算以及衛星遙感、無人機、無人船等技術手段與環境執法工作深度融合應用,推動環境執法工作科學化、精準化和規范化。對具備安裝條件的新增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全面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并進行聯網。在京津冀地區按照3km×3km劃分熱點網格,定期篩選出大氣污染程度較高的熱點網格發送給相關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實行精準執法。
四是以環境執法大練兵為抓手,全面強化環境執法能力建設。通過加強培訓、規范執法、督查指導、評比激勵、加大宣傳等方式,組織和發動基層環保部門和執法人員,推動依法、嚴格、規范執法,探索和創新執法新模式、新經驗。落實《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相關要求,推動賦予環境執法機構必要的條件和手段,將環境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序列。維護基層執法人員合法權益,鼓勵執法人員敢于執法,嚴格執法。
但目前我國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高發多發態勢仍沒有根本性扭轉,企業頂風非法排污的現象還比較普遍,暴力抗法的案例時有發生。下一步,環境保護部將認真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并通過嚴格執法、提高違法成本等多種方式,倒逼企業提高自主守法率;深化環保法四個配套辦法的執行,使新《環境保護法》的實施進一步向基層滲透;持續加大環境污染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進一步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努力形成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合力;突出重點抓好專項執法行動,特別是長江經濟帶化工企業污染整治專項行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專項督查等,務求取得實際成效;繼續開展執法大練兵,提升執法規范性,并結合垂改全面提升環境執法能力;持續推進科技在執法中的應用,不斷提高環境執法的科技含量和技術水平。
田為勇還就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滲坑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散亂污”企業治理、環保法實施情況等熱點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