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型涂料網訊:
日前,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以及危險貨物運輸和港口危險貨物作業企業的監督檢查執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企業。
其中,對出現六種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依法依規采取處罰、取締、關閉、轉產或搬遷等措施。
六種情形分別為:未經規劃許可,或者超越規劃許可范圍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以及從事危險貨物作業的港口經營人和港口在建項目;未取得安全生產、經營、儲存、使用許可證及產品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質,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港口危險貨物作業的。
與周邊居民區和重要公用建筑之間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經停產、停業整頓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構成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國家淘汰落后產能計劃的危險化學品行業工藝、設備目錄的。
此外,對于“超出許可范圍、超出設計能力進行生產,超量儲存的;不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審核、驗收、備案等相關規定,以及租賃不符合標準的廠房進行生產的”等十種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責令整改,并實行掛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