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通報,2015年第四季度,抽查了河北、江蘇、安徽、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東、四川等9個省39家企業生產的39批次聚氨酯防水涂料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JC 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T 19250-2013《聚氨酯防水涂料》等標準的要求,對聚氨酯防水涂料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酚、蒽、萘、游離TDI、不透水性、固體含量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18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蒽,萘,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固體含量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