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底,環保部正式發布《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5年版)》,并向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林業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辦公廳(室)等14個部門轉發。
自2007年環保部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綜合名錄》制定工作以來,為推動構建環境損害成本合理負擔機制,抑制“雙高”產品的生產和使用,乃至推動這些產品有序退出市場,引導綠色投資和綠色生產,帶動公眾和全社會“綠色消費”起到了積極作用。
2015年黨中央、國務院對生態文明建設又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綠色發展”理念,國家開始實施新《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通過了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這都對綜合名錄的制定、應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帶來了更大的機遇。目前,綜合名錄在推動構建綠色稅收、綠色貿易、綠色金融等環境經濟政策方面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近年來,結合綜合名錄研究成果,環境保護部先后推動和配合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環境經濟政策:一是將涉重金屬的高污染的電池、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含量較高的涂料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二是對“雙高”產品不予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不予調高出口退稅,目前已有400余種“雙高”產品被取消出口退稅、禁止加工貿易;三是推動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嚴格對生產“雙高”產品企業的授信管理;四是推動企業實施綠色采購,引導企業避免采購“雙高”產品;五是結合推進生活方式綠色化,引導企業和公眾減少對“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的使用。這些政策措施都有利于充分體現“雙高”產品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的環境損害成本,利用市場機制遏制其生產、使用和出口。
最新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5年版)》繼續分為兩部分,但分別作了進一步完善和補充,其中“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雙高產品名錄”)增加到835項產品,而環境保護重點設備名錄達65項,除了包括13項環境監測設備、16項大氣污染防治設備和10項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備外,還首次增加了28項廢水處理設備。
在2015版“雙高產品名錄”中,入選的涂料產品再次被做了調整,其中直接歸入“涂料產品”類別的有42項,數量上較2014版增加5項,除修改了2014年將不粘鍋氟樹脂涂料、廚具用防粘氟樹脂涂料和食品機械防粘氟樹脂涂料籠統列入雙高的做法,恢復成此前的“以PFOA為助劑的不粘鍋氟樹脂涂料”、“以PFOA為助劑的廚具用防粘氟樹脂涂料”和“以PFOA為助劑的食品機械防粘氟樹脂涂料”外,還對于UV固化涂料量化了技術指標,從2014版的“高VOC低固含UV固化涂料”進一步明確為“高VOC(≥550g/L)低固體分含量UV固化涂料”;此外還新增了“高VOC低固體分含量船舶涂料”、“高VOC低固體分含量鋼結構涂料”、“高VOC低固體分含量木器家具涂料”、“高VOC低固體分含量玩具涂料”和“溶劑型汽車涂料(高固體分含量的溶劑型汽車涂料除外)”。
據此前環保部文件顯示,產品代碼為26080201的溶劑型汽車涂料(高固體分含量的溶劑型汽車涂料除外)被列入的原因是由于每平方米涂裝面積產生超過65 g的VOC氣體排放,浪費資源,造成大氣污染和異味,而汽車企業多集中在人口密集區;產品代碼為26080202的高VOC低固體分含量木器家具涂料被列入的原因是由于產品本身VOC含量超過500 g/L,或者涂裝過程中稀釋后VOC含量超過600 g/L,而家具企業多集中在“三區十群”的人口密集區,多數仍無組織排放;產品代碼為26080206的高VOC低固體分含量船舶涂料被列入的原因是由于產品本身VOC含量超過500 g/L,或者涂裝過程中稀釋后VOC含量超過600 g/L,且修造船過程一般屬于無組織排放;產品代碼為2608xxxx的高VOC低固體分含量鋼結構涂料被列入的原因是由于產品本身VOC含量超過500 g/L,或者涂裝過程中稀釋后VOC含量超過600 g/L,而鋼結構涂裝多集中在“三區十群”的人口密集區,且為無組織排放;產品代碼為2608xxxx的高VOC低固體分含量玩具涂料被列入的原因是由于產品本身VOC含量超過600 g/L,或者涂裝過程中稀釋后VOC含量超過700 g/L,且玩具企業多集中在廣東等人口密集區。
此前2014年11月環保部發布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4年版)》中新增了3種涂料產品,包括高VOC低固含UV固化涂料、含瀝青的船底防污涂料和含苯乙烯的不飽和聚酯涂料。此外,針對不粘鍋氟涂料,不再區分其工藝,而是直接將不粘鍋氟樹脂涂料、廚具用防粘氟樹脂涂料和食品機械防粘氟樹脂涂料列為“雙高”。在油墨產品方面,2014版名錄還直接將“除水性液體油墨外的油墨產品”列入“雙高名錄”,而此前版本只限制“含苯類溶劑型油墨”,這意味著UV油墨等原有意義上的環保型產品也有了水性的限制,其標準為油墨中構成VOCs (醇和醇醚類等)含量≤30%,其余揮發性溶劑為水。結合這一版本首次提出了對高VOC低固含UV固化涂料的限制,標志著UV產品已不再被籠統地認定為環保型產品。
對比2014版涂料產品“雙高名錄”可以看出,2015版的修訂在高污染產品定義方面更加科學,而新增的幾個產品都是高污染產品(GHW)范圍,并非高環境風險產品(GHF),則顯示出“雙高名錄”在涂料產業發展的過程中,正在從嚴控環境風險的基礎上,持續向著控制VOC污染方向發展。相信2015版“雙高產品名錄”的全面實施將進一步加速推動涂料行業向環保化方向轉型升級。
在“涂料產品”類別之外,2015版“雙高名錄”還首次在木質家具制造產業引入“溶劑型涂料涂裝的木質家具(高流量低壓(HVLP)噴漆工藝除外)”這一產品定義,顯示出涂料產業的環;D型正在逐步與下游應用領域的發展緊密捆綁在一起(此前彩鋼板及其制品雖被列入“雙高”,但廢氣密閉回收后經焚燒使熱能得到再次利用,且采用無鉻鈍化、無鈍化、磷化廢水產生的連續輥涂印刷工藝彩鋼產品被排除在外,因為金屬板輥涂印刷后進入固化爐固化,產生的廢氣經二次燃燒,熱能再利用,排放VOC濃度低,且使用無鉻鈍化,不水洗,污染較低),或者說國家對下游應用領域高污染產品的嚴控正在進一步影響著涂料產業的發展。
據了解,本次“雙高名錄”的修訂還對“除外工藝”做出了補充說明,其中對“溶劑型涂料涂裝的木質家具”產品除外工藝的解釋為:使用高流量低壓噴漆設備可以使涂料利用率達80%-90%,減少涂料浪費20-30萬t。而“溶劑型汽車涂料”除外工藝的解釋為:采用高施工固體分涂料,施工前無需稀釋,高固體分含量定義為中涂施工固體份高于65%,單色漆施工固體份高于60%,閃光漆施工固體份高于45%,清漆施工固體份需高于55%。高固體分含量的溶劑型汽車涂料涂裝過程釋放低水平的VOC還可以經過富集回收或焚燒處理,每平米VOC排放量可以達到20g以下(舊線改造不高于3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