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型涂料網訊:
近日,山西省霍州市郭峰峰狀告一家山西省霍州市XX品牌硅藻泥品牌經銷商,而這個硅藻泥品牌所用的產品質量標準就是所謂的生態分會制定的,產品配方也是該協會“專家’冀志江一手研制出來的,自然,冀志江連同所在的協會也被推上了郭峰峰案的被告席。但這個生態分會及”專家”冀志江并未積極面對錯誤,檢討產品標準與配方所存在的問題,最為不恥的是,事發后,他還積極的成立一個所謂的’企業聯盟”組織,針對一個弱者,發表所謂’共同聲明”,再一次將多家硅藻泥企業綁架到道德的被告席上,為生態協會與冀志江個人站臺。
硅藻泥行業亂象、亂源已浮出水面,社會各界呼吁規范整頓!
日前,由中國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協會硅藻泥分會、遼寧建材節能協會、吉林省硅藻泥協會、湖南硅藻泥協會四協會聯名,對由冀志江本人主編、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生態建材分會制訂的《硅藻泥裝飾壁材》(JC/T 2177-2013)標準存在重大缺陷、對其造成各地方質檢部門,各地企業之間,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爭議和矛盾,正式上報到了工信部,四協會一致舉證說明,強烈要求廢除該標準,重新修訂新標準,同時對冀志江主編的《建筑室內涂裝材料用硅藻土技術要求》也提出了不予立項、廢止的要求。
原文摘錄如下:
1、對《建筑室內涂裝材料用硅藻土技術要求》(申報號JCCPZT1037-2015)不予立項。
2、對與《建筑室內涂裝材料用硅藻土技術要求》(申報號JCCPZT1037-2015)嚴重沖突的建材行業標準《硅藻泥裝飾壁材》(JC/T 2177-2013)進行廢止。
3、對與《建筑室內涂裝材料用硅藻土技術要求》(申報號JCCPZT1037-2015)嚴重沖突的《水性硅藻液態內墻涂料(立項號2014-1149T-HG)停止進行編制。
理由如下:
一、建材行業標準《硅藻泥裝飾壁材》(JC/T 2177-2013)中硅藻泥裝飾壁材的定義如下:硅藻泥裝飾壁材,以無機膠凝物質為主要粘結材料,硅藻材料為主要功能性填料,配制的干粉狀內墻裝飾涂覆材料。《建筑室內涂裝材料用硅藻土技術要求》(申報號JCCPZT1037-2015),水性硅藻液態內墻涂料(計劃號2014-1149T-HG,工業和信息化部2014年第三批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二0一四年九月)這三個標準的概念相同,都是對建筑室內涂裝材料(或叫內墻裝飾涂覆材料、內墻涂料)中硅藻土含量進行技術規定,檢測項目相同,檢驗方法雷同,不知為何重復多次簡單變化名稱和內容立項。
《硅藻泥裝飾壁材》(JC/T 2177-2013)規定:本標準適用于含有硅藻材料的干粉狀內墻裝飾涂覆材料。該標準在一般技術要求中規定:硅藻材料成份為可檢出!督ㄖ覂韧垦b材料用硅藻土技術要求》立項題目即為建筑室內涂裝材料,同時要規定硅藻土技術要求。水性硅藻液態內墻涂料(立項號2014-1149T-HG)從立項題目上,與上面提到的兩個標準在內容上有明顯重合。如果這三個標準出臺勢必造成行業內更大的概念混亂,同時,一個單位申請這樣完全重合的標準立項,他們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二、《硅藻泥裝飾壁材》(JC/T 2177-2013)中規定,硅藻泥裝飾壁材,以無機膠凝物質為主要粘結材料,硅藻材料為主要功能性填料,配制的干粉狀內墻裝飾涂覆材料。既然硅藻材料為主要功能性填料,居然把硅藻材料成份的技術指標定義為可檢出。同時規定了以無機膠凝物質為主要粘結材料。該標準實施日期為2013年9月1日。在實施不到1年半(僅僅17個月),該標準即提出了修訂。貴單位公示的申報號為JCCPXT0396-2015,2015年第一季度行業標準制定修訂計劃(征求意見稿),時間為二0一五年二月。此次修訂時間距離發布實施日期的時間,不到一年半,在此過程中,由于此標準中把作為主要功能性填料的硅藻材料成份的技術指標定義為可檢出,嚴重干擾了市場的產品質量,造成我國硅藻泥行業的混亂,而且編制組在不同場合以建材行業環境友好與有益健康建筑材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生態建材分會、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總院的名義打著標準主編單位的旗號,大肆宣傳,發放各種名目的證書,前后涉及司法訴訟兩起,分別為青島泉佳美硅藻泥科技有限公司訴侵權案,山西經銷商親屬以施工該公司硅藻泥后患上白血病為由訴吉林省綠森林硅藻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案,這兩個司法訴訟案均與該標準中規定“可檢出和以無機膠凝物質為主要粘接材料”有關,這兩個司法訴訟均涉及到這個標準,同時主編人員冀志江在這兩個司法訴訟過程中均聯合若干企業參與其中。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業標準制定管理暫行辦法》(2009年5月7日發布,工信廳科(2009)87號)第二十八條,當標準的技術內容不夠完善,在對標準的技術內容作少量修改或補充后,仍能符合當前科學技術水平、適應市場和行業發展的需要,可對標準內容進行修改。原標準《硅藻泥裝飾壁材》(JC/T 2177-2013)在對硅藻泥裝飾壁材主要功能性材料-硅藻材料的含量技術指標無法確定,檢測方法不成熟的狀態下發布,屬于該標準存在重大缺陷。對可檢出做出修訂,當屬于重大問題,不應列入修訂計劃。應廢止后重新制定。此標準發布之后,爭議之大,各地方質檢部門,各地企業之間,企業和消費者之間,引起的爭議和矛盾,前所未有(可見之于各種互聯網報道)。而且,主編專家更是以硅藻泥行業第一人自居,打壓業內企業,打電話或以短信、微信等各種手段干擾各級相關行業協會、各部門開展的旨在做好硅藻泥行業自律的工作,在公開場合誹謗各地方開展硅藻泥標準的工作。同時,根據近期《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中規定的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及地方政府標準化主管部門,對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進行全面清理,集中開展滯后老化標準的復審和修訂,解決標準缺失、矛盾交叉等問題的要求,建議對《硅藻泥裝飾壁材》(JC/T 2177-2013)進行廢止。
同時建議對建材行業環境友好與有益健康建筑材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除了開展標準化工作以外進行的各種商業活動進行調查,如果屬實,建議取締該委員會。
就以上意見,如貴單位要求核實和調查,我方將配合召開各種形式的有眾多業內企業、知名專家學者參加的座談會和專家論證會議,將社會各界對此事情的真實意見及時反饋給工信部。
原文中不難看出,四家協會對于該標準的質疑,做足了功夫,通過有理有據的逐條分析,確實讓人們感覺到硅藻泥行業的危機所在、危機的根源所在。一個行業發展需要正直、敢擔當的協會組織進行引領,目前硅藻泥行業種種亂象說明,這個行業自律自清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四家協會對于一個現存的標準、一個行業“專家”進行共同發聲,這種勇于自爆家丑,撥亂反正的決心,不僅讓人感到了危機,也讓人看到了希望,這個遲來的舉動應該是值得整個行業慶幸的!
硅藻泥行業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希望身居行業之中的行業協會、企業、以及個人要加強自律,共同維護好這一利國利民的好事業。